索 引 号: | CJZ025/2020-00017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0-07-14 |
文 号: | 昌州发改工〔2020〕3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发展改革委关于昌吉奇台光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
国网昌吉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来《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关于呈批昌吉奇台光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昌电函〔2020〕4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准东能源基地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可同时大规模开发清洁能源和煤电的大型能源基地,距离内地负荷中心近,开发优势明显。本工程是准东~皖南特高压直流配套风电资源开发送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的建设有助于促进准东新能源基地开发建设,符合电力发展、基地规划、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我国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同意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建设奇台光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代码:2020-652325-44-02-033141)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昌吉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奇台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奇台光伏升压汇集站至兴盛变220千伏架空线路,路径全长约39千米,单、双回路架设,其中单回路长约36千米,双回路长约3千米。导线采用2×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为5264万元,其中25%企业自筹,75%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环保和经济影响分析
昌吉奇台光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准东新能源基地风电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于优化网架,保障该区域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求。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不但不会影响生态环境,而且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还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招标,采用自行招标形式,全部公开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奇台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奇台光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奇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询昌吉奇台光伏汇集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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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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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奇台光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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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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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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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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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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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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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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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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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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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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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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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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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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