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5/2021-000103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19-09-30 |
| 文 号: | 昌州发改工〔2019〕5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一期产权分界点设备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 ||
国网昌吉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来《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关于第一期产权分界点设备新建工程核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建设第一期产权分界点设备新建工程。现就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自治区“放管服”工作部署,切实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扎实推进客户办电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计划在新报装的用户分界点投资建设断路器、跌落保险、隔离开关、电杆等10千伏配电设备,进一步降低企业办电成本。
项目单位为国网昌吉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昌吉州各县市。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新建断路器设备60台,高压计量箱60台。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86.6万元,其中25%企业自筹,75%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环保和经济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运,将满足昌吉州供电辖区内用户新增用电需求,降低用户用电成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于优化区域网架,提高供电可靠性,保障该区域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求。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招标,采用自行招标形式,全部公开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新增规划建设用地。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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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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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产权分界点设备新建工程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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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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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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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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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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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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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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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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