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文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5号《关于加强“双碳”工作人才培养和业务指导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昌吉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州党委、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主线,坚持源头管控与存量挖潜、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奋力推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加绿色、更可持续发展。在“双碳”领域能力建设,围绕政策落实和业务提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盯能耗“双控”目标。坚持源头管控、突出重点、存量挖潜原则,推动节能工作初显成效,已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州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对新上项目提出准入要求,新建高载能项目绿电消纳比例不低于50%,其他项目不低于30%,新建煤化工项目配套新能源、绿氢建设,确保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强度。
(二)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启动编制自治州重点行业碳足迹核查方法及“十五五”碳排放能耗双控政策支撑体系研究。制定年度碳达峰工作要点,全力做好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政策衔接。
(三)强化日常监管。2024年,完成全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及回头看工作,有效帮助企业挖掘节能潜力,降低用能成本。制定《2025年节能诊断计划》,对全州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诊断,目前已完成阜康市节能诊断工作,玛纳斯、准东等重点用能企业诊断工作正有序开展中。制定节能监察计划,重点对上年度节能监察提出的问题企业开展回头看。
(四)加强业务培训指导。2024年以来,我州积极推广绿色低碳技术,组织相关企业召开绿色节能技术(设备)培训会3场次,引导用能单位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节能工艺、节能产品。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活动为契机,每年集中开展节能政策解读、线上咨询、能源管理方面的指导,鼓励企业积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节能工作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重点从以下方面强化落实:
(一)完善常态化培训体系。制定年度“双碳”能力提升计划,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培训,涵盖政策解读、碳足迹核查体系、节能审查流程、监察技术要点等内容。 开设线上学习平台,共享国家最新政策文件、典型案例和操作指南,解决基层人员“工学矛盾”。
(二)强化专业力量支撑。扩大第三方机构合作范围,优先选择具备资质的专业团队,协助县(市)开展节能诊断、能源管理、碳排放核查等技术工作。建立州级“双碳”专家库,通过“专家驻点+巡回指导”方式,帮助基层破解重点难点问题。
(三)深化全过程监管指导。对县(市)新上项目节能审查实行“事前辅导、事中跟踪、事后评估”闭环管理,选取高耗能行业试点企业,组织专家团队开展“一对一”节能监察诊断,形成可推广的标准化流程。
(四)加大资源保障力度。向自治区申请统筹省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欠发达县(市)给予培训经费倾斜。推动建立跨区域交流机制,组织县(市)业务骨干赴先进地区学习经验。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0994-251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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