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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电智慧(玛纳斯)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20kV升压汇集站申请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4-16 19:15:43 来源: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中电智慧(玛纳斯)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20kV升压汇集站项目核准的请示》(玛发改〔2024〕93号)已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中能建中电工程、国投电力、州国投玛纳斯县工业园区80万千瓦光伏低碳园区项目接入电网需要,按照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新能源汇集站“一家牵头、合资共建、费用分摊、委托运营”的建设管理模式要求,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中电智慧(玛纳斯)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20kV升压汇集站项目(项目代码:2401-652324-04-01-886816)。

项目建设单位为中电智慧(玛纳斯)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玛纳斯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及配套设施,主变规划容量为3×240兆伏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为180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五、项目环保和经济影响分析: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满足经济发展对新能源建设、接入需求的保障,有效的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将有利于加快地方经济发展。

六、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招标,采用委托招标形式,全部公开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该项目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52300202400018号)、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关于《玛纳斯县220kV汇集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玛政函〔2024〕23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中电智慧(玛纳斯)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中电智慧(玛纳斯)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印制



附件: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中电智慧(玛纳斯)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20kV升压汇集站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4月16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