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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博观林果业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4-16 19:14:16 来源: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高新区产业发展科技局:

《昌吉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关于上报新疆博观林果业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昌高产发〔2024〕7号)已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新疆博观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生活用电,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新疆博观林果业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项目代码:2402-652301-04-01-459382)。

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博观林果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1.6km10KV专线,新建一台10KV两进八出环网柜,新建1#2500KVA箱变、2#2500KVA箱变、3#1000KVA三台箱变。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为5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全部企业自筹。

五、项目环保和经济影响分析: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满足经济发展对新能源建设、接入需求的保障,有效的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将有利于加快地方经济发展。

六、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招标,采用委托招标形式,全部公开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该项目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博观林果业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说明》。根据《中共昌吉州委员会办公室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21〕53号)文件要求该项目不需要进行社会稳定报告评估。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新疆博观林果业有限公司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新疆博观林果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博观林果业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4月16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