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5/2022-000147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18-02-27 |
文 号: | 昌州防汛办〔2018〕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批准执行自治州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度汛预案的通知 |
昌州防汛办〔2018〕4号
关于批准执行自治州中型水库
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度汛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局、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
为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减灾功能,做到防洪调度科学化和规范化,按照水库分级管理权限与防汛责任制要求,经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研究,2月26日专题开会,对全州有关县(市)及流域管理机构上报的2018年各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度汛预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批准的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度汛预案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有关县(市)防汛指挥部、流域管理机构、水库保坝负责人及联络员,要站在构建和谐昌吉和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库汛期度汛预案,密切注视气温、降水及河流水情,加强水库大坝巡查和监测。尤其是部分水库新增蓄水库容涉及坝体初次蓄水,要制定合理的初期蓄水方案,加大监测频次,合理调配水量,科学调度水库,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附件:1、昌吉州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度汛预案的批复
2、2018年度昌吉州中型水库最高安全蓄水许可审批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抄报:自治区防洪办,州党办、政府办,州应急办、安委会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正、副总指挥
抄送:各有关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印发
昌吉州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
汛期度汛预案的批复
为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减灾功能,结合我州水库工程实际和水情预报,根据县市和流域管理机构上报的中型水库度汛预案,经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研究,现将自治州15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度汛预案批复如下:
一、玛纳斯县石门子水库
玛纳斯县石门子水库批复特征值:汛期起调水位1388.00m,相应库容4425.00万m3;正常蓄水位1390.00m,相应库容4743.00万m3;设计洪水位1390.85m,相应库容4893.00万m3;校核洪水位1391.55m,相应库容5010.00万m3。
基本同意玛纳斯县石门子水库2018年度汛方案,批准2018年水库汛期起调水位1388.00m,相应库容4425.00万m3;最高安全蓄水位1390.85m,相应库容为4893.00万m3。要求水库工程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水库度汛预案,结合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加强对水库大坝各项指标的监测和分析,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二、玛纳斯县新户坪水库
玛纳斯县新户坪水库批复特征值:汛期起调水位427.22m,相应库容1304.00万m3;正常蓄水位427.59m,相应库容1629万m3;设计洪水位427.65m,相应库容1685.00万m3;校核洪水位428.24m,相应库容2280.00万m3。
基本同意玛纳斯县新户坪水库2018年度汛方案,批准2018年水库汛期起调水位427.22m,相应库容1304.00万m3;最高安全蓄水位428.24m,相应库容2280.00万m3。要求水库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度汛预案,加强对水库大坝的巡查监测,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三、玛纳斯县白土坑水库
玛纳斯县白土坑水库批复特征值:汛期起调水位414.70m,相应库容400.00万m3;正常蓄水位416.03m,相应库容800.00万m3;设计洪水位416.03m,相应库容800.00万m3;校核洪水位417.11m,相应库容1250.00万m3。
同意白土坑水库2018年汛期度汛预案,批准2018年水库汛期起调水位414.70m,相应库容400.00万m3;最高安全蓄水位核定为416.03m,相应库容800.00万m3。要求水库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度汛预案,加强对水库大坝的监测,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四、呼图壁大海子水库
呼图壁大海子水库批复特征值:汛期起调水位421.27m,相应库容2700.00万m3;正常蓄水位421.79m,相应库容3336.00万m3;设计洪水位421.85m,相应库容3410.00万m3;校核洪水位422.33m,相应库容4007.00万m3。
基本同意呼图壁大海子水库2018年度汛方案,批准2018年水库汛期起调水位421.27m,相应库容2700.00万m3;最高安全蓄水位核定为422.33m,相应库容4007.00万m3。要求水库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度汛预案,加强主汛期水库防风浪淘蚀工作,加强对水库大坝放水涵洞观测孔和坝后渗流观测,科学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五、呼图壁齐古水库
呼图壁齐古水库批复特征值:汛期起调水位1005.50m,相应库容1546.90万m3;正常蓄水位1007.00m,相应库容1695.60万m3;设计洪水位1007.35m,相应库容1731.50万m3;校核洪水位1010.11m,相应库容2040.00万m3。
基本同意齐古水库2018年度汛方案,批准2018年水库汛期起调水位1005.50m,相应库容1546.90万m3;最高安全蓄水位核定为1010.11m,相应库容2040.00万m3。要求水库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度汛预案,库水位严格执行初期蓄水方案缓慢蓄水,加强对水库大坝的巡查和监测,科学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六、大唐呼图壁石门水电站
呼图壁石门水电站批复特征值:汛期起调水位1235.00m,相应库容6568.0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240.00m,相应库容7751.00万m3;设计洪水位1240.00m,相应库容7751.00万立方米;校核洪水位1240.86m,相应库容7974.00万m3。
基本同意大唐呼图壁河石门水电站工程2018年度汛方案,批准2018年水库春汛期起调水位1235.00m,相应库容6568.00万立方米,夏汛期起调水位1233.00m,相应库容6149.00万立方米;最高安全蓄水位1240.86m,相应库容7974.00万立方米。要求水库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度汛预案,严格执行电调服从水调汛期调度原则,加强水库大坝巡查和监测,按照水库调度规程科学调度水库,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七、呼图壁县红山水库
呼图壁县红山水库批复特征值:汛期起调水位723.00m,相应库容57.01万m3;正常蓄水位726.89m,相应库容429.76万m3;设计洪水位726.04m,相应库容316.47万m3;校核洪水位729.54m,相应库容800.61万m3。
基本同意呼图壁县红山水库2018年度汛方案,批准2018年水库汛期起调水位723.00m,相应库容57.01万m3;最高安全蓄水位核定为726.00m,相应库容315.57万m3。要求水库管理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度汛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要加强水库大坝监测,科学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八、昌吉市三屯河水库
昌吉市三屯河水库批复特征值:汛期起调水位1030.54m,相应库容1482.47万m3;正常蓄水位1032.94m,相应库容1865.17万m3;设计洪水位1034.58m,相应库容2125.30万m3;校核洪水位1037.94m,相应库容2699.12万m3。
基本同意昌吉市三屯河水库2018年度汛方案,批准2018年核定水库汛期起调水位1028.87m,相应库容1244.37万m3;最高安全蓄水位1034.58m,相应库容2125.30万m3。要求水库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度汛预案,加强对水库大坝的监测,科学调度,加强巡查,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九、昌吉市努尔加水库
昌吉市努尔加水库批复特征值:汛期起调水位876.00m,相应库容5507.00万m3;正常蓄水位878.00m,相应库容5909.00万m3;设计洪水位879.77m,相应库容6312.00万m3;校核洪水位881.99m,相应库容6844.00万m3。
基本同意努尔加水库2018年度汛方案,批准2018年水库汛期起调水位876.00m,相应库容5507.00万m3;最高安全蓄水位核定为881.99m,相应库容6844.00万m3。要求水库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度汛预案,库水位超过869m以上,严格执行初期蓄水方案缓慢蓄水,加强对水库大坝重点部位(包括左坝肩护岸)的巡查和监测,科学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十、阜康市白杨河水库
阜康市白杨河水库批复特征值:汛期起调水位1010.20m,相应库容1154.35万m3;正常蓄水位1011.00m,相应库容1198.65万m3;设计洪水位1011.00m,相应库容1198.65万m3;校核洪水位1012.28m,相应库容1270.60万m3。
基本同意阜康市白杨河水库2018年度汛方案,批准2018年水库汛期起调水位1010.20m,相应库容1154.35万m3;最高安全蓄水位核定为1012.28m,相应库容1270.60万m3。要求水库管理单位根据水库的运行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度汛预案,要加强水库大坝监测,科学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十一、吉木萨尔县东大龙口水库
吉木萨尔县东大龙口水库批复特征值:汛期起调水位973.45m,相应库容777.10万m3;正常蓄水位978.00m,相应库容1195.00万m3;设计洪水位973.99 m,相应库容861.27万m3;校核洪水位978.77m,相应库容1250.00万m3。
基本同意吉木萨尔县东大龙口水库2018年度汛方案,批准2018年水库春汛期起调水位977.00m,相应库容1094.23万m3;夏汛期起调水位973.45m,相应库容777.10万m3;最高安全蓄水位核定为978.77m,相应库容1250.00万m3。要求水库管理单位根据水库近年来调度运行实际,复核并明确水库设计特征值,进一步修订完善度汛预案,加强水库大坝监测,科学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十二、吉木萨尔县西大龙口水库
吉木萨尔县西大龙口水库批复特征值:汛期起调水位1048.87m,相应库容745.00万m3;正常蓄水位1049.93m,相应库容823.30万m3;设计洪水位1052.63 m,相应库容1056.10万m3;校核洪水位1054.25m,相应库容1200.00万m3。
基本同意吉木萨尔县西大龙口水库2018年度汛方案,批准2018年水库春汛期起调水位1049.49m,相应库容791.27万m3;夏汛期起调水位1048.87m,相应库容745.00万m3;最高安全蓄水位核定为1054.25m,相应库容1200.00万m3。要求水库管理单位根据水库除险加固后的运行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度汛预案,特别要加强水库大坝监测,科学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十三、奇台县东塘水库
奇台县东塘水库为注入式水库,正常蓄水位1271.00m,相应库容1050.00万m3。同意奇台县防洪办上报的东塘水库度汛预案,批准2018年水库最高安全蓄水位核定为1271.00m,相应库容1050.00万m3。要求奇台县根据水库运行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度汛预案,特别要加强水库大坝监测,科学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十四、奇台县中葛根水库
奇台县中葛根水库批复特征值:春汛期起调水位1589.00m,相应库容1313.61万立方米,夏汛期起调水位1575.00m,相应库容698.27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591.64m,相应库容1461.49万m3;设计洪水位1591.76m,相应库容1468.43万m3;校核洪水位1592.08m,相应库容1486.93万m3。
基本同意奇台县中葛根水库2018年度汛方案,2018年水库春汛期起调水位1589.00m,相应库容1313.61万立方米,夏汛期起调水位1575.00m,相应库容698.27万立方米;最高安全蓄水位核定1591.76m,相应库容1468.43万m3。要求水库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度汛预案,加强对水库左坝肩渗流观测,科学调度,加强巡查,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十五、木垒县龙王庙水库
木垒县龙王庙水库批复特征值:汛期起调水位1358.00m,相应库容874.05万m3;正常蓄水位1361.45m,相应库容1119.04万m3;设计洪水位1362.00m,相应库容1161.72万m3;校核洪水位1363.59m,相应库容1294.63万m3。
基本同意木垒县龙王庙水库2018年度汛方案,2018年水库汛期起调水位1358.00m,相应库容874.05万m3;最高安全蓄水位核定为1363.59m,相应库容1294.63万m3。要求木垒县根据水库工程运行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度汛预案,特别要加强水库大坝监测,科学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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