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州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年7月22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上
州政协副主席、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赖胜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自治州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自治州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上半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9亿元,同比增长12.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38.5亿元,增长14.7%;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21亿元,增长15.9%;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36亿元,增长11.1%。
(一)工业经济保持快速发展,新型工业化步伐加快。实现二产增加值173.4亿元,同比增长16.7%,实现州属工业增加值148.68亿元,同比增长20.8%。加快推进准东建设步伐,“疆电外送”7个配套电源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准东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正全力开展前期工作。煤炭分级分质综合利用示范项目,3家企业已开展前期工作。40万千瓦风电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优势支柱产业不断壮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51家,国泰新华、蓝山屯河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工业园区功能布局更加科学,实现增加值90.4亿元,同比增长26.5%,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76%,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
(二)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实现一产增加值53.7亿元,增长4.3%。全州正播面积达到807.2万亩。小麦种植面积284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7.1%。现代畜牧业发展迅速,各类畜产品稳步增长,出栏牲畜415万头只,同比增长4.2%,牛出栏29.5万头,羊出栏275万只;肉、奶、蛋产量分别为27万吨、3.8万吨和41万吨;现代农业技术广泛运用,小麦“井字形”播种试验示范面积达到11.45万亩,落实国家级万亩高产示范片51个,州级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30个。制种面积达到104.2万亩,增长4.2%,完成目标任务的100%。突出发展特色作物产业群,持续推进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订单化、集约化生产,特色作物种植面积达到225万亩,增加66.8万亩。
(三)现代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发展质量提质增效。完成三产增加值121.8亿元,增长10.1%。以商贸物流、文化旅游、房地产、金融业、餐饮娱乐等为主的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36亿元,增长11.1%。新疆旅游第一股“西域旅游”成功上市,吉木萨尔县北庭遗址公园、昌吉市人民公园、新疆农业博览园三家景区积极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杜氏旅游启动创建国家5A旅游景区。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一批物流基地、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和特色商业街区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商贸流通项目完成投资35.2亿元,同比增长43.8%。招商引资领域和空间不断拓展。在第十九届“西洽会暨丝博会”上,落实签约项目32个,签约金额136.82亿元,增长27.48%,签约金额位居全疆第一。加强产业链延伸配套招商,编制完成了《昌吉州产业链延伸配套招商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实施惠农利民补贴计划”,下发2014年运输蔬菜9.6万吨补贴资金1685万元。强化价格监管,积极开展节假日和各类专项收费检查工作,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四)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昌吉州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任务工作的通知》。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4 个,完成资金32.4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累计开工140项,完成投资额6.7亿元,城市供水、排水、供气、供暖、道路等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启动7个特色乡镇、20个中心村建设任务,目前已投入1.3亿元,开工建设107项。
(五)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双百”项目及现代服务业项目进展顺利。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38.5亿元,同比增长14.7%。其中:工业完成投资463.7亿元,增长13.9%;以“现代服务业攻坚年”为契机,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一产完成投资7.2亿元,同比下降42.7%;二产完成投资464.4亿元,同比增长13.9%;三产完成投资166.9亿元,同比增长22.5%。
继续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自治州100项重点建设项目,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555亿元,上半年,已开(复)工95个,开(复)工率95%,完成投资295.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3.2%。“民生建设提升年”活动进展顺利,建设类民生项目20类100个(404个子项目)已开复工380个,开工率94%,已完成投资67.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9%。大力开展“现代服务业攻坚年”活动,全州9个行业10大类(460个)项目,2015年完成投资294.6亿元,上半年,已开工421个(已完工项目23个),开工率91.5%,已完成投资132.9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5.1%。
(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深入。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各项工作。《昌吉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昌吉州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产业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园区功能定位更加合理,为最大限度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节能降碳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着重加强了煤炭、化工、有色、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送制度。制订了《昌吉州2015年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扎实推进“蓝天行动”计划。乌昌区域大气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准东、南部矿区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七)财政收入持续增加,金融信贷稳步增长。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21亿元,同比增长15.9%。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开展“四位一体”融资模式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目前进入实际操作阶段。鼓励多元化金融体系,继续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撑作用。上半年,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82.61亿元,比年初增长1.4%,贷款余额881.29亿元,比年初增长7.4%,金融机构存贷比达到89%。
(八)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招商引资成效显著。成立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领导小组,同时设立项目合作、科技创新等8个推进组。制定了自治州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政策体系,其中包括《自治州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行动纲要》、《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和项目清单等四个文件。上半年,共执行招商引资项目521个,落实到位资金606.11亿元,增长11.5%。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 家,合同外资额3150万美元,实际投资920万美元。执行境外工程承包项目11个,工程合同总额11.18亿美元,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1.6785亿美元。新签合同1个,工程合同额近8000万美元。
(九)全面深化改革加速推进,改革成效日趋显著。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编制完成公共财政、政府性资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等“四本”预算,更加清晰反应出全州财政整体预算盘子的安排情况。完善债务预警机制,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全州债务率在可控范围之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职能转变、管理创新和简政放权,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9%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领先全疆标准,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序推进。
(十)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
全面启动。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自治州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在充分结合20个“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的前提下,《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思路》已编制完成,并在反复征求社会各阶层意见后上报州人民政府。
(十一)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对口援疆工作顺利推进。 完成保障性住房10423套,建设“安居富民”工程8733户。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工作,全面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农村教师周转房等工程。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已投入使用,“学生饮用奶计划”实现全覆盖。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实施了县市“一场四馆一院”建设,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30个。乡镇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实现全覆盖。完善社会化养老体系,加快实施四个县市老年养护院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民政公共服务能力,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深化城乡解困工程。
对口援疆工作顺利推进。着力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将援助资金、人才、技术、智力等集中用于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卫生、就业等一批影响较大的民生工程。2015年福建、山西两省共实施援建项目46项,总投资11.48亿元,援助资金2.83亿元。上半年,全州援疆项目已开工建设38个,开工率82.6%。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与结构调整阵痛并存,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难度加大。二是转型升级任务加大。主要是传统高耗能产业比重偏高、产业链延伸配套不够、环境保护压力加大。三是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任务压力加大。部分重大项目因缺乏国家、自治区层面的批复和核准手续,投资进展低于预期。
二、2015年下半年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坚持“两个可持续”,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产业集群发展为突破,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工业增加值达到480亿元,增长20%,其中州属工业增加值达到397亿元,增长21%。加快煤电煤化工产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等支柱产业的发展。加快神华神东电力准东五彩湾二期电厂等7个“疆电外送”配套电源项目建设进程,争取年底主厂房封顶;积极争取中石化、浙能、龙宇等5家准东煤制气项目获得国家核准;督促国信、信友、恒联3个疆内平衡电源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积极争取东明塑胶、宜化、京能3家准东煤炭分级分质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今年取得核准;力争新疆神火、东方希望等6家电解铝企业今年全面达产;6家40万千瓦风电项目,争取年底全面建成并网发电。大力推进起点为准东的外送线路审批工作,确保输电线路与电源点同步建成投运。加快启动起点为准东的新疆第三条“疆电外送”线路推动工作。
(二)加速推进农牧业现代化进程。紧紧围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核心目标,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快呼图壁齐古水库、奇台县碧流河水库、昌吉市三屯河大型灌区续建与配套节水改造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我州大型生物天然气、农村规模化大型沼气、重点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草原退牧还草等工程建设。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开展“现代服务业攻坚年”活动,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方向,完善现代服务业体系,确保三产投资增速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增质、增效。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305亿元,增长11%。贯彻落实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创新区”实施纲要。结合“三大旅游环线”,发挥两个世界级遗产品牌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乌昌石城市群”城市近郊休闲度假基地。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积极推进物流基地和一批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及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培育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新型业态。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创新开展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积极构建政府、企业、金融、保险“四位一体”的融资体系。
(四)科学编制好自治州“十三五”规划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围绕自治州重点产业布局,着眼产业链高端和关键环节,突出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促进重点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以规划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具有昌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按照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充分结合“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主体功能区规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基础上,全面完成《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35个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不断加快改革步伐。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投资、价格、收费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断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二是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步实施天然气改革,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巩固完善低电价政策,进一步发挥低电价优势。三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巩固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四是继续推进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完善粮食流通新体制。
(六)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加快形成以支点城市引领、精品县城支撑、三大园区驱动的城市发展格局。加快推进三个支点城市客运枢纽项目,构建立体交通。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完成7个特色乡镇、20个中心村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将市政、园林、环卫管护项目推向市场。
(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深入实施“民生建设提升年”活动,年度实施20类100个(404个子项)建设类民生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14亿元。围绕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城乡基础设施延伸对接,实现共建共享。加快双语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快推进“一场四馆一院”建设,丰富城乡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完善城市水、电、路、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城市的承载能力。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年底完成17077套保障性住房和11000户安居富民房建设任务。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实现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12万人次。加快养老、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水平。
(八)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狠抓节能降碳工作,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不断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完成淘汰落后产能项目33个。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严格执行能评、环评、安评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实行节能减排考核“一票否决制”,确保自治州全面完成“十二五”万元GDP能耗下降11%的节能目标。加快实施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天山北坡河谷植被保护与恢复、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退化草原治理、草原生物灾害防治等生态建设工程。深入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九)抓好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完成100个州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555亿元的目标任务。加大项目跑办力度,不断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接衔接,积极落实中央补助投资项目配套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以重点支柱产业招商、产业集群招商等为重点,着力在招商引资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上下功夫。
(十)扎实做好援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第四次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46个援疆项目建设任务。突出就业、教育、科技、文化等多领域交流合作,加快在福建、山西建立就业服务站,稳妥实施援疆资金资助我州在内地普通高校就读学生工作。按时、科学编制好“十三五”援疆规划。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服务协调保障机制,确保援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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