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关于下达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22〕261号)精神,现将我州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违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转发下达
有地方投资请抓紧落实地方投资和建设任务,收到本计划后,在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组织实施,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计划新开工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应当完备,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下达投资能够立即投入项目建设,要加强工作沟通,要根据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合理分解安排项目,严格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项目监管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各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各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本级水利部门按照隶属关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监管,特别要发挥基层发展改革部门和水利部门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进度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水利部门要按照投资计划执行的行业监管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按职责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检查和监督问责。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实施效果等。对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三、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一律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我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2022年完工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绩效目标表附后)。
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昌吉州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昌吉州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昌吉州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吉州水利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