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工作情况(一)
发布时间:2019.09.1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工作情况

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营造贯彻新《条例》的良好氛围,昌吉州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新《条例》学习传达

接到通知以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干部大会上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新《条例》,提升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局的认同度、知晓度和业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二、做好新《条例》宣传解读

充分利用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单位宣传栏、一楼电子屏幕等落实宣传新《条例》工作,在我局政府网站执行法规条例栏进行了新《条例》及其解读公开宣传,一楼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新《条例》解读图片,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通过宣传培训,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能够知晓“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界定,以及“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

三、扎实推进新《条例》贯彻落实

在全面深入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内涵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按照新《条例》要求,健全完善了《昌吉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配套措施,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基本实现了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对机构改革以后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简介、主要领导等进行了及时更新。三是对重点栏目据栏目公开内容按日、月、季度进行及时进行更新。

四、网站公开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四类政务公开板块,分别为规范性文件类、政务动态信息类、政策解读类、环境质量情况类,截至目前这四类板块共更新相关内容838条。今年受理的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均已办理完毕并进行公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找准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重点和着力方向,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昌吉州工信局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把握《条例》修订的重要理念和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重要性,强化党员干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州工信局严格按照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宣传学习。

按照州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州工信局立即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每日晨学计划,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同时,利用昌吉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条例》,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州政府关于政务工作安排及局工作实际,确定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实际做、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再一次明确了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符合保密规定,提高规范化水平。

三、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流程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主动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二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人大政协提案、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的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此外,还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责、办公时间、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三是对重点栏目据栏目公开内容按月、季度、年进行及时进行更新,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网站公开情况

我局共设置四类政务公开板块,分别为文件类、执行法规条例类、化解过剩产能类、行政执法类,截至目前这四类板块共更新相关内容272条。今年受理的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均已办理完毕并进行公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日

昌吉州科技局学习信息公开公例情况小结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之日起。昌吉州科技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内容,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通过以下措施不断提升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开展宣传培训。认真对比新旧条例,梳理了解新旧规修改变化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制定完善公开指南和相关。及时制定《昌吉州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昌吉州科技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昌吉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吉州科技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我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制定。

三、规范公开内容。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结合机构改革情况,按照新《三定方案》对机关职能、科室设置等栏目进行调整。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了解和掌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提升行政透明和公开度。

昌吉州公安局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把握《条例》修订的重要理念和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重要性,强化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州公安局扎实做好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宣传学习。

按照州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州公安局立即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钉钉学习计划,组织全体民、辅警深入学习条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业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州政府关于政务工作安排及局工作实际,确定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警令部牵头做、各警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再一次明确了信息发布“大三级、小三级”审查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符合保密规定,提高规范化水平。

三、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流程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主动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二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文件、执行法规条例、人大政协提案、权责清单内行政服务事项公开等方面的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责、办公时间、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三是对重点栏目据栏目公开内容按月、季度、年进行及时进行更新,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网站公开情况

我局共设置三类政务公开板块,分别为文件类、执行法规条例类、行政执法类,截至目前这三类板块共更新相关内容187条。今年受理的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均已办理完毕并进行公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找准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重点和着力方向,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昌吉州民政局《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学习 加强民政工作政务公开水平

916日,州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计31人参加了学习。

在原文学习的基础上,局主要领导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就如何贯彻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务会议事日程,政务宣传、政策公开、行政审批通报等工作均由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全体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干部要进一步深刻领会条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行动,拾遗补缺。针对1-9月份的政务公开工作的问题进行梳理,查找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做到标准规范;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政务服务公开考核,通过集中学习和考核,真正做到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依法依规。

通过此次学习使全体干部对条例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了解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任务,为我局提升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昌吉州司法局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条例》 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6月15日,州司法局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计25人参加了学习。

在原文学习的基础上,局主要领导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就如何贯彻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全体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干部要进一步深刻领会条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二是立即行动,拾遗补缺。针对1-6月份的政务公开工作的问题进行梳理,查找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做到标准规范;三是邀请州电子政务办相关人员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依法依规。

通过此次学习使全体干部对条例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了解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任务,为我局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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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工作情况(一)
发布日期: 2019-09-17 14:06:4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工作情况

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营造贯彻新《条例》的良好氛围,昌吉州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新《条例》学习传达

接到通知以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干部大会上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新《条例》,提升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局的认同度、知晓度和业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二、做好新《条例》宣传解读

充分利用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单位宣传栏、一楼电子屏幕等落实宣传新《条例》工作,在我局政府网站执行法规条例栏进行了新《条例》及其解读公开宣传,一楼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新《条例》解读图片,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通过宣传培训,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能够知晓“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界定,以及“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

三、扎实推进新《条例》贯彻落实

在全面深入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内涵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按照新《条例》要求,健全完善了《昌吉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配套措施,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基本实现了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对机构改革以后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简介、主要领导等进行了及时更新。三是对重点栏目据栏目公开内容按日、月、季度进行及时进行更新。

四、网站公开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四类政务公开板块,分别为规范性文件类、政务动态信息类、政策解读类、环境质量情况类,截至目前这四类板块共更新相关内容838条。今年受理的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均已办理完毕并进行公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找准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重点和着力方向,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昌吉州工信局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把握《条例》修订的重要理念和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重要性,强化党员干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州工信局严格按照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宣传学习。

按照州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州工信局立即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每日晨学计划,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同时,利用昌吉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条例》,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州政府关于政务工作安排及局工作实际,确定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实际做、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再一次明确了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符合保密规定,提高规范化水平。

三、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流程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主动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二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人大政协提案、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的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此外,还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责、办公时间、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三是对重点栏目据栏目公开内容按月、季度、年进行及时进行更新,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网站公开情况

我局共设置四类政务公开板块,分别为文件类、执行法规条例类、化解过剩产能类、行政执法类,截至目前这四类板块共更新相关内容272条。今年受理的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均已办理完毕并进行公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日

昌吉州科技局学习信息公开公例情况小结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之日起。昌吉州科技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内容,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通过以下措施不断提升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开展宣传培训。认真对比新旧条例,梳理了解新旧规修改变化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制定完善公开指南和相关。及时制定《昌吉州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昌吉州科技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昌吉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吉州科技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我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制定。

三、规范公开内容。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结合机构改革情况,按照新《三定方案》对机关职能、科室设置等栏目进行调整。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了解和掌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提升行政透明和公开度。

昌吉州公安局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把握《条例》修订的重要理念和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重要性,强化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州公安局扎实做好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宣传学习。

按照州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州公安局立即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钉钉学习计划,组织全体民、辅警深入学习条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业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州政府关于政务工作安排及局工作实际,确定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警令部牵头做、各警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再一次明确了信息发布“大三级、小三级”审查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符合保密规定,提高规范化水平。

三、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流程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主动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二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文件、执行法规条例、人大政协提案、权责清单内行政服务事项公开等方面的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责、办公时间、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三是对重点栏目据栏目公开内容按月、季度、年进行及时进行更新,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网站公开情况

我局共设置三类政务公开板块,分别为文件类、执行法规条例类、行政执法类,截至目前这三类板块共更新相关内容187条。今年受理的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均已办理完毕并进行公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找准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重点和着力方向,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昌吉州民政局《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学习 加强民政工作政务公开水平

916日,州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计31人参加了学习。

在原文学习的基础上,局主要领导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就如何贯彻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务会议事日程,政务宣传、政策公开、行政审批通报等工作均由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全体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干部要进一步深刻领会条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行动,拾遗补缺。针对1-9月份的政务公开工作的问题进行梳理,查找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做到标准规范;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政务服务公开考核,通过集中学习和考核,真正做到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依法依规。

通过此次学习使全体干部对条例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了解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任务,为我局提升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昌吉州司法局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条例》 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6月15日,州司法局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计25人参加了学习。

在原文学习的基础上,局主要领导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就如何贯彻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全体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干部要进一步深刻领会条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二是立即行动,拾遗补缺。针对1-6月份的政务公开工作的问题进行梳理,查找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做到标准规范;三是邀请州电子政务办相关人员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依法依规。

通过此次学习使全体干部对条例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了解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任务,为我局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