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州直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自治州州长、副州长、州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印发你们,以便工作联系。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日
自治州州长、副州长、州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
州长马雄成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人事、机构编制、外事、监察、审计、国家安全、人民武装、边防等工作。
常务副州长李铁明负责州政府常务工作、宏观经济、依法行政。负责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园区经济、城乡规划、重点项目、国资监管、财税、人力资源、政府机关事务、对口援疆、应急管理和金融、保险等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室、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城乡规划管理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法制办、援疆办、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联系人大常委会、政协和民主党派、中央及区内外驻昌机构工作。负责州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州长热合满江·达吾提负责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人口和计生等领域工作。分管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爱卫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防办公室、地震局、邮政局。协调交通建设、运管、路政、地方海事等方面的工作。联系专家顾问团及红十字会、科协、教育工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州长要建军负责第二产业和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招商局)、国土资源局(测绘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会办公室)、消防局、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联系兵团、中央及区内外国有在昌投资控股工业企业及商会、工商联、总工会等工作。负责州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州长李翠玲负责第三产业和市场监管领域工作。分管商务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联系共青团、妇联、文联、社科联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州长金一鑫负责第一产业。分管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产品加工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绿化委员会)、农机局、扶贫开发办(移民局)、粮食局、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500”建设管理局、供销社。联系境内河流域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州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州长詹晨辉分管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老龄委、残联。负责州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州长海拉提负责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州长分管外事、国家安全、人民武装、边防、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分管公安局、司法局、综治办、信访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档案局、保密局、地方志办公室。联系驻州部队、伊协、侨联、法学会等单位工作。负责州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州长助理莫伟钢协助常务副州长抓好重点项目工作。协助有关副州长分管招商引资、信息产业发展、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州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秘书长周玉星协助州长、常务副州长、有关副州长处理政府日常事务和人事、编制、监察、审计、外事、信访、边防等方面工作。负责提请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事项的协调准备和政府重大决策的督查。负责与州人大常委会、政协、昌吉军分区、兵团的联络工作。协助分管州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信访局。协助分管副州长联系自治州专家顾问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