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州安委会《关于印发〈自治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定标准和奖惩办法〉的通知》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州人民政府采取日常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州47个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单位2018年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州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具体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情况
(一)2016-2018年连续三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县市(园区)8个。
昌吉市人民政府、阜康市人民政府、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呼图壁县人民政府、木垒县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奇台县人民政府、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各奖励15万元。
(二)2018年自治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园区2个。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奖励10万元。
(三)2018年自治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部门36个。
有考核控制指标的部门(6个):州公安局、发改委(煤炭)、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支队、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奖励2万元。
无考核控制指标的部门(30个):州纪委监委,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编办,州财政局、工信局、国资委、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管局、教育局、卫健委、气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委、总工会、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草局、水利局、民政局、商务局、科技局、昌吉公路管理局、邮政管理局、昌吉路政管理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供销社,各奖励1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合计182万元。受奖单位奖金中的30%用于奖励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余部分奖励受奖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有关人员。
二、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合格单位情况
2018年度自治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合格单位(1个):州农业农村局,不予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争取更好地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始终树牢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发展、抓民生的理念,坚持聚焦总目标,将安全生产纳入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体布局,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和对昌吉州提出“1+2”三件大事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安全风险防控,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印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