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自治区2017年建档立卡信息数据调整和补录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扶贫传〔2018〕40号)精神,为做好我州建档立卡复核工作,州扶贫办于2018年7月11日-14日对你市建档立卡相关复核工作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上报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州政府分管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整改。现将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你市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制定有效整改措施,于2018年8月15日前完成年度信息采集数据修正、各年度信息采集缺失档案补充完善工作,于2018年8月18日前将整改报告经市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补充完善各年度信息采集缺失档案,严格按照“先入户、后采集、再录入”的原则,按照督查所反馈的档案缺失问题,逐户进行档案完善和系统数据修正工作,确保贫困户家庭实际、档案资料和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三、州人民政府将于2018年8月20日派出督查组,对你市2014-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0%。
四、对规定时限内建档立卡相关复核工作整改不到位,抽查中发现信息比对数据不一致错误率超过5%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联系人:刘雅琪 2340507
传真:2332945,邮箱:398126337@qq.com
附件:阜康市建档立卡相关复核工作督查情况问题通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阜康市建档立卡相关复核工作督查
情况问题通报
一、各年度比对信息数据不一致问题6926条
2014年度问题条数共1499条,其中:比对人员缺失10条、逻辑错误5条、系统空白269条、人员信息错误780条、家庭信息错误78条、生产生活资料错误216条、上年度收入错误141条;
2015年度问题条数共1107条,其中:比对人员缺失13条、逻辑错误13条、系统空白265条、人员信息错误382条、家庭信息错误93条、生产生活资料错误199条、上年度收入错误142条;
2016年度问题条数共1904条,其中:比对人员缺失21条、逻辑错误6条、系统空白155条、人员信息错误840条、家庭信息错误187条、生产生活资料错误528条、上年度收入错误167条;
2017年度问题条数共2416条,其中:比对人员缺失20条、逻辑错误18条、系统空白112条、人员信息错误1409条、家庭信息错误279条、生产生活资料错误337条、上年度收入错误241条。
二、各年度信息采集档案缺失161户
2014年度:实有户数327户,核查290户,缺失37户;
2015年度:实有户数327户,核查297户,缺失30户;
2016年度:实有户数324户,核查255户,缺失69户;
2017年度:实有户数323户,核查298户,缺失2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