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草案)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自治州各委、办、局: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准东生态环境薄弱,应当加强准东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的要求,州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列入2018年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现就落实立法项目(草案)工作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初稿)的起草工作,于2018年2月28日前向州人民政府报送立法项目(草案)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州环保局协助起草,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及州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等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州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立法项目(草案)的调研、起草、上报、审议等工作。州人民政府拟于2018年4月30前审议《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并报请州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二、突出重点,提高立法质量。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确保“领导、人员、时间、经费”四落实,在立法项目(草案)起草阶段要开展调研论证,充分征求涉及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项目(草案)审议阶段要全面配合政府法制办做好审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的立法依据、立法素材,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做好立法项目(草案)修改工作。立法项目(草案)内容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具有针对性、操作性;要与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特别是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方面协调一致;要遵循立法技术要求,做到内在逻辑严密,语言规范、精练、准确。

州政府法制办充分要发挥监督、协调职能,特别是做好立法项目(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论证工作,确保立法项目(草案)顺利通过州人民政府审议。

各县市、园区和部门要站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建立健全立法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细化流程、合理分工、密切协同,按时保质提交立法项目草案及有关材料,确保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联 系 人:刘立成,联系电话:2340626,2343966(传真),电子邮件:cjzfzb@sina.com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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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05 13:37:2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2/2017-000158 信息来源: 其他
发布机构: 昌吉州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12-05
文  号: 昌州政办发〔2017〕10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草案)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自治州各委、办、局: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准东生态环境薄弱,应当加强准东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的要求,州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列入2018年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现就落实立法项目(草案)工作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初稿)的起草工作,于2018年2月28日前向州人民政府报送立法项目(草案)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州环保局协助起草,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及州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等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州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立法项目(草案)的调研、起草、上报、审议等工作。州人民政府拟于2018年4月30前审议《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并报请州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二、突出重点,提高立法质量。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确保“领导、人员、时间、经费”四落实,在立法项目(草案)起草阶段要开展调研论证,充分征求涉及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项目(草案)审议阶段要全面配合政府法制办做好审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的立法依据、立法素材,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做好立法项目(草案)修改工作。立法项目(草案)内容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具有针对性、操作性;要与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特别是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方面协调一致;要遵循立法技术要求,做到内在逻辑严密,语言规范、精练、准确。

州政府法制办充分要发挥监督、协调职能,特别是做好立法项目(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论证工作,确保立法项目(草案)顺利通过州人民政府审议。

各县市、园区和部门要站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建立健全立法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细化流程、合理分工、密切协同,按时保质提交立法项目草案及有关材料,确保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联 系 人:刘立成,联系电话:2340626,2343966(传真),电子邮件:cjzfzb@sina.com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