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督查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9月15日-20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四督查组来我州开展督查工作,反馈指出我州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点领域风险5个方面存在28项问题。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自治区反馈的五个方面28项问题,压实责任,明确时限,能够立即整改的,迅速组织整改到位;对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坚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举一反三,深入研究,从体制机制着手、从源头上建立健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整改,确保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
1.关于7家未批先建煤矿企业临时生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相关文件及会议纪要精神,由准东开发区和呼图壁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详细测算煤炭需求总量,优先安排手续齐全的煤矿加快生产。二是对纳入自治区临时生产计划的手续不全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未批先建临时性生产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32号)要求开工生产。三是督促企业在组织临时性生产期间,加快办理各项手续,确保合法合规生产。四是督促煤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
牵头州领导:陈旭忠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煤炭局
责任领导:刘锡鸿、付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15日
2. 关于加快煤炭去产能进度的问题。
(1)永久封闭井口、拆除地面设施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由自治州分管领导任组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及州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快煤矿退出工作进度,确保在9月底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全面完成退出任务。二是由涉及关停任务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为主体,在确保稳定和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关闭煤矿井口封闭工作。三是由州煤炭局负责指导关闭煤矿按照规定和标准做好生产设备和设施拆除、井筒封闭填实、井口场地平整、标识标牌设置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关闭煤矿做好拆除设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矿井关闭期间应急预案;做好关闭煤矿巡查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牵头州领导:马红军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煤炭局
责任领导:温希斌、付强
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
(2)证照注销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尽快与自治区工商局对接协调,依法做好关闭煤矿的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和变更等工作。二是尽快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接协调,依法吊(注)销关闭煤矿的采矿许可证。三是尽快与自治区煤炭管理局对接协调,依法吊(注)销关闭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责任单位:州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煤炭局
责任领导:白卫平、赵福荣、付强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
(3)人员安置方面。
整改措施:尽快核实关闭煤矿用工情况及所需资金,研究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应对预案,审核县市分流遣散人员安置方案,督促做好从业人员安置工作,确保人员妥善安置。
牵头州领导:马红军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财政局
责任领导:俞忠山、周恒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
(4)采矿权价款及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返还方面。
整改措施:加大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的对接协调力度,争取尽快返还关停煤矿先期缴纳的采矿权价款和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
牵头州领导:若曼•塔吾汗
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责任领导:赵福荣、周恒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
3.关于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压力较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土地规划调控、规划管控,对非住宅商品房供给过剩的县市暂缓或暂停商业性用地供给。二是继续落实促进房地产销售各项优惠政策,逐步消化存量房。三是尝试探索租购同权制度,改变目前“重购轻租”现象,培育发展租赁市场,建立健全购租并举、自持物业的住房制度,鼓励房地产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四是对长期滞销且符合条件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写字楼,引导围绕与“互联网+”有关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改造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优化商业经营供给结构。
牵头州领导:王燕
责任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领导:岳永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15日
4.关于现有配电网不能满足电能替代项目用电需求,需对电网规划进行优化以及配电网升级改造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调整城市电网规划建设标准,改造升级常规电网,以满足电能替代需求。二是根据“电化昌吉”规划方案,及时修订电网规划,并纳入政府相关规划,预留变电站站址及电力线路廊道用地。三是逐年对各级电网进行升级改造,满足电能替代项目用电需求。四是积极争取国网公司加大对昌吉电网改造项目投入力度。
牵头州领导:马红军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国网昌吉供电公司
责任领导:刘锡鸿、黄钢
完成时限:逐年分步整改
5.关于农业综合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用好目前各级在编农业执法人员,将县市抽调到其他岗位工作的农业执法人员调回执法队伍。同时,从州农业系统事业编制中调剂编制充实州农业执法支队力量,各县市分别采取系统内部调剂编制充实到执法队伍。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尽快形成农业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职责不明或执法不力的问题。三是积极开展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执法水平,对培训合格的人员尽快办理农业执法资格证。四是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作为州、县市农业局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做到编制、人员、经费“三落实”,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五是建立农业执法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假冒伪劣化肥、种子、农药等投入品及举报使用禁限用农药的个人进行奖励.
牵头州领导:若曼·塔吾汗
责任单位:州农业局
责任领导:马文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15日
(二)适度扩大总需求方面
6.关于进出口贸易额降幅较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压力较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外贸企业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特变电工在孟加拉国、坦桑尼亚的投资项目建设,取得外方项目预付款。积极争取自治区商务厅协调国家进出口银行加快项目评审等各项前期工作,促进项目放款,使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实现机电设备出口贸易。二是帮助中粮、安格瑞等企业跟踪分析国际市场番茄酱出口价格信息,鼓励安格瑞扩大杏酱等果酱出口,增加出口商品种类,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三是支持益海粮油加工原料由代理进口实现自营进口,引导蓝山屯河聚酯加大环保降解材料进口额度,鼓励恒安纸业、奥美医用等企业发展进口贸易。
牵头州领导:钱志福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责任领导:任建品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20日
7.关于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精简前置要件,简化咨询评估,规范中介服务,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对尚未开工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逐项督办,限期办理项目用地、环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期审批手续,当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于今年10月底前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由各级发改部门与本级财政部门对接协调,根据工程进度加快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对各级发改、财政、城建、规划、环保等项目主管部门业务人员就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立项、可研、初设、招投标到建成验收等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系统培训,提高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
牵头州领导:王炳炬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领导:温希斌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10日
8. 关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全年目标任务存在差距,发改、统计数据相差较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抓住当前黄金施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形成有效投资。二是全面落实307亿元的新增投资具体项目,督促各县市、园区与相关部门对接,尽快完善新增项目的前期手续,确保项目近期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程量。三是加强统计、发改业务人员培训,做到项目应统尽统,逐步缩小发改口径与统计口径的差距。四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由州领导带队,成立招商引资小分队,赴内地进行招商引资。出台《昌吉州园中园产业招商政策》、《昌吉州飞地经济产业援疆招商政策》,加大对产业援疆项目和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弥补我州因政策影响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缺口。
牵头州领导:王炳炬、钱志福
责任部门:各县市、园区,州统计局、发改委
责任领导:王亚武、温希斌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20日
9.关于因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促进民间投资“26条”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自治州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分解方案》,并加强政策宣传。
牵头州领导:王炳炬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领导:温希斌
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
10.关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建设尚未完成,网上集中并联审批难以实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国土、环保、规划、水利、林业、消防等14个涉及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的州直部门业务人员统一进行业务培训,熟悉业务操作,确保2017年10月1日前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全面运行。二是各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加强项目审批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和信息反馈。三是加大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网上申报项目。四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运用审批监管系统实时记录各部门在线审批工作情况,对审批办理进度实行黄灯预警提示、超时红灯记录。
牵头州领导:王炳炬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领导:温希斌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15日
11.关于土地出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欠缴3.97亿元土地出让金,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11亿元,尚欠8600万元。
整改措施:对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3.11亿元土地出让金,由州、县市两级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剩余8600万元土地出让金,责成相关县市督促企业在10日内缴纳,逾期还未缴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欠缴1127.5万元采矿权价款。
整改措施:督促各县市对登记发证的各类矿山企业未缴纳采矿权价款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对拖欠采矿权价款的采矿权人由采矿许可证发证机关按照国家《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缴,对未按时缴纳的采矿权人通过法律手续强制执行。
(3)欠缴1459.2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
整改措施:督促各县市对各类矿山企业拖欠矿产资源补偿费情况进行清理,按照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法追缴、处罚,对不按时清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采矿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淘汰退出的已关闭煤矿拖欠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申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退还关闭煤矿剩余采矿权价款时予以扣除。
牵头州领导:若曼·塔吾汗
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责任领导:赵福荣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20日
12.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尚未全部制定还款计划表,盘活的历年存量资金在使用时存在超预算情况的问题。
(1)关于地方政府的债务尚未全部制定还款计划表的问题。
整改措施:鉴于目前地方政府债务清理方向为转为ppp,通过市场化运作等方式解除政府债务还款责任,由州财政局根据债务转化情况,制定还款计划表。
(2)关于盘活的历年存量资金在使用时存在超预算情况的问题。
整改措施:由州财政局与自治区财政厅对接,核实确认我州在使用盘活存量资金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牵头州领导:王炳炬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责任领导:周恒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15日
13.关于民间投资涉及的排污权、收费权和特许经营权等权利的确权、登记、抵押和流转配套制度尚未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学习借鉴内地先进经验,积极尝试推进排污权、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权利的确权、登记、抵押和流转试点工作。
牵头州领导:王炳炬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责 任 人:温希斌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0日
(三)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方面
14.关于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中,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顶层设计和分类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将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列入自治州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工作完成任务和进度,昌吉高新区和农业园区各打造1个示范基地。二是结合实际进行分类指导,在涉及“双创”的工商注册、质量管理、知识产权、报统缴税、民事责任、保险保障、安全管理等环节,及时研究国家、自治区相应政策法规、实施细则和行业标准,依法规范认定和监管流程。三是继续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对阻碍创新创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体制性障碍进行清理,进一步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四是不断加快建设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按照《昌吉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信用昌吉”社会信用门户网站激励守信、惩戒失信作用,建立健全以信用和市场选择为基础的“双创”中后期监管机制。五是实施支柱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计划,通过重大项目引进带动产学研、产业联盟创新,实施昌吉州重点研发任务专项,启动实施生物降解地膜、种业产业化科技创新工程、肉牛肉羊产业科技发展工程,形成重大科技成果,形成产业化。鼓励支持外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昌吉州建立研发试验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解决重点行业关键技术,提升支柱产业核心竞争力。
牵头州领导:陈旭忠
责任部门:州发改委
责 任 人:温希斌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15.关于现行“双创”政策协调联动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统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指导各行业推进“双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政策措施,不定期对各县市、园区“双创”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双创”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围绕产业链、推动政策链、延伸创新链、配套资金链,多管齐下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实,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大学生、科研人员、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不同创新创业主体需求,制定有针对性、可实施的政策措施。围绕支撑平台搭建、文化建设、资源共享等“双创”生态培育的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探索突破一批制约创业创新的制度瓶颈。三是深入推进智力援昌,充分发挥福建、山西科技援昌作用,扩大科技开放合作,以创新驱动引领产业发展,强化需求导向,引进先进省市“双创”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我州“双创”工作水平。
牵头州领导:陈旭忠
责任部门:州发改委
责 任 人:温希斌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16.关于高端创新型领军人才总体较少,培养引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依托驻昌高校,结合自治州重大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培养高端创新型人才。二是依托福建、山西援疆省份院士、专家优势,采取柔性引进的方式,与昌吉州开展协同创新。三是加强高端创新型人才引进,落实自治州关于人才引进的政策,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依托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产业链引进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引进高端创新型人才。四是重点支持高端创新型领军人才牵头实施的重大专项。
牵头州领导:陈旭忠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
责任领导:俞忠山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17.关于知识产权制度对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尚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对专利申请支持力度,力争实现专利申请量比2016年明显增加。二是加快推进专利融资质押贷款保险工作,筹备召开由知识产权、银监、工商行政管理、经信、保监、有关商业银行参加的专利融资质押保险工作推进会,力争年内2-3家企业参与开展专利质押贷款试点工作。
牵头州领导:陈旭忠
责任单位:州知识产权局
责 任 人:夏志春
整改时间:长期整改
18.关于昌吉州工业经济发展较快,所需产业技术工人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措施:利用昌吉学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搭建人才培养平台或创建培养基地,以需定培,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建立企业实习实践基地,定向培养企业所需的各类技术人才。
牵头州领导:马红军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人社局、教育局
责任领导:刘锡鸿、俞忠山、李明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19.关于政务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玛纳斯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无服务引导员,服务评价测评器没有配齐使用,个别窗口服务人员业务不熟,窗口服务人员轮流担任保安,导致办事窗口人员空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向大厅增派1名少数民族工作人员在总服务台值班引导,将总服务台工作人员增加到2人。二是及时联系购买服务评价器,并对窗口所有评价器进行系统升级,对新进大厅工作人员进行了评价器使用一对一培训。三是及时安排各派出单位对窗口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并制作业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四是在政务大厅各窗口推行AB岗工作制,窗口工作人员因培训、学习、请病事假等原因不在岗时,由派出单位及时派出替岗人员,保证窗口有人办事。及时调减了办事群众相对集中的社保、税务、工商等窗口工作人员的维稳频次,确保维稳和群众办事两不影响。
(2)关于昌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提供的举报电话无人接听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市监察局牵头,人社局、政务中心配合,对问题进行核实,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增加1部监督投诉电话,制定投诉处理办法,规范投诉举报电话接听受理工作。二是市监察局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指定专门科室负责24小时接听和处理投诉电话。三是由市分管领导对市社保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州人社部门窗口缺少办事指南等告知单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与自治区公布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印制办事指南告知单,在州人社服务窗口进行补充摆放。二是对全州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进行梳理,及时与州审改办进行对接沟通和调整,做到与自治区公布的名称一致。
牵头州领导:王燕
责任单位:州政资局
责任领导:焦继明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
20.关于政府部门之间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还未实现互联互通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标准梳理全州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资料、办事流程、样表空表和示范文本等资料,根据“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目标,提出行政审批系统修改需求,由州电子政务办、州政资局组织行政审批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开发公司召开协调会,做好行政审批系统改造升级工作。二是根据实际业务流程对系统进行优化,测试各个办事流程功能,确保系统功能齐全,安全可靠。由州政资局组织工作人员在各窗口单位学习业务受理工作,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做好“一窗受理”衔接准备。三是由州政资局在综合窗口受理进驻政务大厅的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并按照“一窗受理,内部分发,全程代办、限时办结、一窗发证”的模式,将办事申请材料通过网上流转到各单位限时办结,最终由政务大厅综合窗口统一出证。四是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做好各部门专网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工作,实现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孤岛”,实现行政许可事项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目标。
牵头州领导:王燕
责任单位:州政资局
责任领导:焦继明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20日
21.关于对中介机构、劳务公司的监管仍需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推进缓慢,清理整顿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中介机构监管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厘清税务人员同涉税中介机构关系。开辟举报投诉渠道,反对和制止“涉税中介”违规现象,坚决清理和取消“红顶中介”。二是实行涉税中介参与涉税服务“准入制度”,引导涉税中介机构对照执业标准积极开展自查,对其资质、执业质量、执业行为等事项进行监督评价,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代理和非法代理的现象,使其进一步提升自律意识,严格遵守行业规范,杜绝强行中介,自觉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联手搭建税务机关涉税中介,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及时准确地了解涉税中介和纳税人的涉税需求,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形成服务纳税人的合力,实现三方共赢,加强税务机关与涉税中介和纳税人的沟通交流,促进税企关系更加和谐。
牵头州领导:王炳炬
责任单位:州国税局、地税局
责 任 人:孙玉龙、李江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2)加强劳务公司监管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类媒介及印制宣传品、开展专题宣传咨询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宣传《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高社会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和工商登记法定程序的知晓度。二是坚持劳务派遣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进一步明确细化受理、审查、批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的要求、流程和责任。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审核,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审核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四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日常监管,结合日常举报、投诉受理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跟踪处理。五是加强联合执法,每年开展一次针对劳务派遣企业的专项检查,对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牵头州领导:王炳炬
责任部门:州人社局
责 任 人:俞忠山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3)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推进缓慢,清理整顿不到位方面。
整改措施:督促15家未完成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脱钩方案和时间节点,尽快与行政机关脱钩。
牵头州领导:刘革生
责任部门:州民政局
责 任 人:尹洪涛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22.关于教师队伍整体超编,教师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探索区域内集团化办学,盘活教师编制存量。继续深化义务教育联盟捆绑发展,多种形式推进区域内教师交流轮岗。二是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坚持特岗教师招聘主渠道,充分发挥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充教师,激发人才活力。同时,积极与福建省、山西省对接,抓好教育援疆,扩大大学生实习支教规模。三是妥善做好超编教师转岗分流工作。
牵头州领导:王燕
责任部门:州教育局
责任领导:李明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23.关于分级诊疗向下转诊渠道不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和形式单一、需进一步优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个性化的签约服务包,出台《昌吉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细则》,形成统一的服务流程、规范和标准指南。二是完善政策,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争取将家庭医生开展服务项目逐步纳入医保范畴,拉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的差距。三是通过转岗培训、定向培养、退休医生聘任等方式,拓宽渠道,充实家庭医生队伍。四是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家庭医生及其团队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牵头州领导:王燕
责任部门:州卫计委
责任领导:王瑛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
24.关于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全民体检电子档案录入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各县市全民健康体检录入工作每日通报,要求各承检机构当天体检的人数必须在当天完成,体检人数较多的承检机构在2天内录入完成,确保体检信息与体检数量保持一致。二是加大投入,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手工信息录入量大、录入人员短缺等问题。三是组织大中专院校返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等人员加入健康档案录入队伍,提高录入速度。
牵头州领导:王燕
责任部门:州卫计委
责任领导:王瑛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15日
25.关于福利机构持证护理人员偏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争取自治区民政厅统一组织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班的培训人员数量,鼓励参加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增加持证护理人员数量。二是积极争取建立自治区康养产业实训基地,承担全疆康养产业专业人才培训、鉴定及认证工作,探索智能化、信息化服务新渠道,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夯实福利机构工作基础。
牵头州领导:刘革生
责任部门:州民政局
责任领导:尹洪涛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
(五)防范重点领域风险方面
26.关于因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导致在建项目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州财政局党组对各县市财政局长约谈并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各县市在9月24日前对不规范融资行为逐项制定整改方案。二是按照“一项一策”原则做好不规范融资行为整改,确保在建项目资金平稳过渡,能够转PPP模式的项目,重新签订协议按照PPP模式实施。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通过市场化方式投入项目建设。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支持各类在建项目。三是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整合国有土地、矿产资源、收费公路、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等优质资产注入国有投融资公司,鼓励央企、国企和民营企业投资参股投融资公司,增强投融资公司吸引社会资本的能力。继续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到项目建设中,防止在建项目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牵头州领导:王炳炬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责任领导:周恒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20日
27.关于居民消费率偏低、有效需求供给不足、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会同州旅发委、文广局、工商局、民政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方案,抓住黄金消费旺季,引导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促消活动,力争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的目标。二是加快推进商贸物流建设。加快实施一批商业综合体及特色商业街区项目,进一步优化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积极发展社区商业、第三方物流,引导商贸物流企业集聚集约发展。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供应链管理和服务,加大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
牵头州领导:钱志福
责任部门:州商务局
责任领导:任建品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15日
28.关于工业经济中高速增长的能源型优势产业发展受限,1-8月工业增加值增速回落、未达预期目标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自治州三级联动、挂钩帮扶、一企一策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下沉基层帮助停产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帮助产值下降幅度大的企业促产增效,支持有市场的企业扩大生产。二是督促县市做好49家新增企业的投产前期服务工作,确保按期投产运行。抓好52家“小升规”企业的入统升规,确保应统尽统。三是按照自治区“煤电油气运”保障会议精神,强化煤炭、电力、天然气等重点生产要素的运行调度工作,确保工业生产正常运行。四是每月对各县市任务完成情况开展重点督查、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县市,严格问责。
牵头州领导:马红军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
责任领导:刘锡鸿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15日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督查是自治区推进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我州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问症把脉。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迅速安排部署。牵头州领导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指导、全程督促,坚决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快整改落实。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逐项分解工作任务,逐项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市、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加强整改问题实地督导,采取强有力措施,合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州督查室要加强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坚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消号一个。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工作进度迟缓的县市、园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问责,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