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自治州文化馆 图书馆总分馆制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自治州文化馆 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5日           

昌吉州文化馆 图书馆总分馆制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16〕50号)精神,扎实做好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实现文化馆、图书馆基本服务全州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提升服务效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县市为基本单位,以乡村为重点,以统筹发展、提高效能、促进均等为主线,因地制宜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发挥中心馆在全州公共文化建设中的统筹引领作用、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通过分馆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增加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为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由州人民政府牵头协调,统筹推进;州文化部门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监督落实;县市人民政府发挥主体责任,提供人财物保障;县市文化部门制定具体方案,抓好落实。

    (二)全面推开,重点推进。依托现有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面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根据各县市实际情况,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区先行一步,探索经验,逐步实施,稳步推进。

    (三)城乡一体,效能优先。围绕建、管、用等关键环节,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流动,增加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强化基层文化阵地的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丰富文化产品供给,增强发展活力,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6月,在全州范围内逐步建立“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实现文化馆设施成网、资源共享、人员互通、服务联动,群众文化艺术全面普及;实现图书馆协同采编、统一检索、一卡通用、通借通还,城乡文献信息服务全面覆盖。

    四、工作内容

    (一)完成总分馆机构建设。文化馆总分馆制以州文化馆为中心馆,县市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以州图书馆为中心馆,县市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中心馆、总馆和分馆共同构成文化馆、图书馆服务网络。加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大院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作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的补充和延伸。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鼓励具备或达到分馆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部队、企业图书室、体育设施等,建设县市文化馆或图书馆的分馆。

    (二)加强州级中心馆建设。州文化馆作为全州文化馆中心馆,要承担起业务支持中心、人才培训中心的任务,在管理制度、服务标准、考核评估等方面对各县市总馆进行指导,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升文化馆总分馆体系的服务效能。

    州图书馆作为全州图书馆中心馆,要在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效能的同时,在管理制度、服务标准、人员培训、设备维护、文献采访与编目、数字资源服务、图书馆操作系统使用、阅读推广、读书活动开展、建全群众意见反馈机制等方面,对各县市总馆加强业务指导。 

    (三)强化县市总馆建设。各县市文化馆总馆要在州中心馆指导下,全面参与全州各类文化活动,主动接受资源调配,协调好各分馆之问的资源流转,开展好活动策划统筹、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送文化下乡、队伍培训、演出设备调配等,为分馆提供指导与支持,组织对分馆的绩效评估。

    各县市图书馆总馆一是要与中心馆统一图书操作系统(未与中心馆统一的县市图书馆需要更换图书操作系统),逐步实现州级中心馆与县市总馆读者借书卡一卡通用,通借通还;二是负责本县市图书文献的采购、编目、分类、标引、加工,并流转到乡镇(街道)分馆,在做好分馆图书借阅和开展读书活动的同时,负责对乡镇(街道)分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分馆的业务活动和读者服务工作;三是组织建立统一的书目查询系统,强化总馆与分馆之间的信息存取、利用功能;四是定期向乡镇(街道)分馆组织图书流转。每季度总馆流转到分馆的图书应不少于500册,其中新书不低于30%。

    (四)加强乡镇(街道)分馆建设。文化馆乡镇(街道)分馆除履行好现有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外,重点在文化馆总馆的指导下,全面承担文化艺术辅导、文化活动组织、文化项目承办、特色文化建设、群文团队组建与扶持等分馆职责,指导村(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下探式延伸服务。

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在总馆的指导下全面承担流转图书的登记、上架、借阅,做好分馆的日常管理维护和读者借阅、文献服务,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读书、用书活动。

    1.规范形象标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加挂“XX县(市)文化馆XX乡镇(街道)分馆”名称(例如:昌吉市文化馆六工镇分馆)和“XX县(市)图书馆XX乡镇(街道)分馆”名称(例如:昌吉市图书馆六工镇分馆),并做到服务时间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服务内容公开。

    2.明确机构人员。各乡镇(街道)分馆馆长由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分馆可以建立与总馆相对应的内部工作机构,所辖村(社区)文化管理员由分馆进行业务管理,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3.统一运行模式。乡镇(街道)分馆要与总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通过创新管理方式,落实总分馆运行机制,承担总馆部署的各项任务,策划、组织本地特色文化活动和培训、辅导、创作,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总分馆制运行措施

    1.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州文化馆、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中心馆的辐射带动作用,指导、帮助各县市做好总分馆建设工作。各县市总馆要充分发挥龙头和枢纽作用,一是密切与中心馆、分馆的联系,统筹协调本地区各类公共文化活动的开展,为分馆提供资源、技术、资金等支持;二是在中心馆业务指导下,向各乡镇(街道)分馆派出流动文化辅导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分馆的各项服务进行指导。乡镇(街道)分馆既要参与落实总馆的各项任务和活动项目,又要挖掘地方特色,策划、组织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组建培育业余文艺团队,听取群众意见,找准群众需求,丰富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2.不断健全考核制度。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将各县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纳入对县市公共文化考核指标。县市人民政府要把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县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县市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年终考核,并积极推动考核结果与相关单位预算安排、负责人奖惩挂钩。

     3.鼓励创新。根据各县市自身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等多种因素,因地制宜,将文化带头人、文化大院纳入总分馆建设内容,大力支持他们在总分馆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文化馆、图书馆理事会改革,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公益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5月—6月)。制定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州工作部署会,部署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具体工作。

    (二)培训学习(2017年7月)。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我州进行调研指导,开展培训。

    (三)全面实施(2017年8月—2018年4月)。各县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方案,确保在2017年底前每个县市先行建设2—3个示范点。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适时开展检查、督导,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完成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四)总结验收(2018年5月)。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工作验收组,对各县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要把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步伐。州、县市两级文化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发挥各自职能,整合相关惠民工程和项目,推动基层文化资源共建共享。

    (二)加强经费保障。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以县市财政投入为主,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建设。各县市财政要增加配套经费投入,确保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按时建成、用好。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及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予以支持。

    (三)强化督导检查。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要定期、不定期对县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开展督导检查,对建设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县市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县市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推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目的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更好地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各县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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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自治州文化馆 图书馆总分馆制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8 12:46:2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2/2017-000117 信息来源: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06-28
文  号: 昌州政办发〔2017〕6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自治州文化馆 图书馆总分馆制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自治州文化馆 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5日           

昌吉州文化馆 图书馆总分馆制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16〕50号)精神,扎实做好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实现文化馆、图书馆基本服务全州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提升服务效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县市为基本单位,以乡村为重点,以统筹发展、提高效能、促进均等为主线,因地制宜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发挥中心馆在全州公共文化建设中的统筹引领作用、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通过分馆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增加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为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由州人民政府牵头协调,统筹推进;州文化部门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监督落实;县市人民政府发挥主体责任,提供人财物保障;县市文化部门制定具体方案,抓好落实。

    (二)全面推开,重点推进。依托现有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面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根据各县市实际情况,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区先行一步,探索经验,逐步实施,稳步推进。

    (三)城乡一体,效能优先。围绕建、管、用等关键环节,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流动,增加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强化基层文化阵地的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丰富文化产品供给,增强发展活力,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6月,在全州范围内逐步建立“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实现文化馆设施成网、资源共享、人员互通、服务联动,群众文化艺术全面普及;实现图书馆协同采编、统一检索、一卡通用、通借通还,城乡文献信息服务全面覆盖。

    四、工作内容

    (一)完成总分馆机构建设。文化馆总分馆制以州文化馆为中心馆,县市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以州图书馆为中心馆,县市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中心馆、总馆和分馆共同构成文化馆、图书馆服务网络。加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大院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作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的补充和延伸。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鼓励具备或达到分馆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部队、企业图书室、体育设施等,建设县市文化馆或图书馆的分馆。

    (二)加强州级中心馆建设。州文化馆作为全州文化馆中心馆,要承担起业务支持中心、人才培训中心的任务,在管理制度、服务标准、考核评估等方面对各县市总馆进行指导,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升文化馆总分馆体系的服务效能。

    州图书馆作为全州图书馆中心馆,要在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效能的同时,在管理制度、服务标准、人员培训、设备维护、文献采访与编目、数字资源服务、图书馆操作系统使用、阅读推广、读书活动开展、建全群众意见反馈机制等方面,对各县市总馆加强业务指导。 

    (三)强化县市总馆建设。各县市文化馆总馆要在州中心馆指导下,全面参与全州各类文化活动,主动接受资源调配,协调好各分馆之问的资源流转,开展好活动策划统筹、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送文化下乡、队伍培训、演出设备调配等,为分馆提供指导与支持,组织对分馆的绩效评估。

    各县市图书馆总馆一是要与中心馆统一图书操作系统(未与中心馆统一的县市图书馆需要更换图书操作系统),逐步实现州级中心馆与县市总馆读者借书卡一卡通用,通借通还;二是负责本县市图书文献的采购、编目、分类、标引、加工,并流转到乡镇(街道)分馆,在做好分馆图书借阅和开展读书活动的同时,负责对乡镇(街道)分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分馆的业务活动和读者服务工作;三是组织建立统一的书目查询系统,强化总馆与分馆之间的信息存取、利用功能;四是定期向乡镇(街道)分馆组织图书流转。每季度总馆流转到分馆的图书应不少于500册,其中新书不低于30%。

    (四)加强乡镇(街道)分馆建设。文化馆乡镇(街道)分馆除履行好现有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外,重点在文化馆总馆的指导下,全面承担文化艺术辅导、文化活动组织、文化项目承办、特色文化建设、群文团队组建与扶持等分馆职责,指导村(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下探式延伸服务。

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在总馆的指导下全面承担流转图书的登记、上架、借阅,做好分馆的日常管理维护和读者借阅、文献服务,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读书、用书活动。

    1.规范形象标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加挂“XX县(市)文化馆XX乡镇(街道)分馆”名称(例如:昌吉市文化馆六工镇分馆)和“XX县(市)图书馆XX乡镇(街道)分馆”名称(例如:昌吉市图书馆六工镇分馆),并做到服务时间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服务内容公开。

    2.明确机构人员。各乡镇(街道)分馆馆长由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分馆可以建立与总馆相对应的内部工作机构,所辖村(社区)文化管理员由分馆进行业务管理,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3.统一运行模式。乡镇(街道)分馆要与总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通过创新管理方式,落实总分馆运行机制,承担总馆部署的各项任务,策划、组织本地特色文化活动和培训、辅导、创作,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总分馆制运行措施

    1.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州文化馆、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中心馆的辐射带动作用,指导、帮助各县市做好总分馆建设工作。各县市总馆要充分发挥龙头和枢纽作用,一是密切与中心馆、分馆的联系,统筹协调本地区各类公共文化活动的开展,为分馆提供资源、技术、资金等支持;二是在中心馆业务指导下,向各乡镇(街道)分馆派出流动文化辅导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分馆的各项服务进行指导。乡镇(街道)分馆既要参与落实总馆的各项任务和活动项目,又要挖掘地方特色,策划、组织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组建培育业余文艺团队,听取群众意见,找准群众需求,丰富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2.不断健全考核制度。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将各县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纳入对县市公共文化考核指标。县市人民政府要把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县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县市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年终考核,并积极推动考核结果与相关单位预算安排、负责人奖惩挂钩。

     3.鼓励创新。根据各县市自身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等多种因素,因地制宜,将文化带头人、文化大院纳入总分馆建设内容,大力支持他们在总分馆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文化馆、图书馆理事会改革,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公益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5月—6月)。制定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州工作部署会,部署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具体工作。

    (二)培训学习(2017年7月)。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我州进行调研指导,开展培训。

    (三)全面实施(2017年8月—2018年4月)。各县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方案,确保在2017年底前每个县市先行建设2—3个示范点。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适时开展检查、督导,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完成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四)总结验收(2018年5月)。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工作验收组,对各县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要把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步伐。州、县市两级文化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发挥各自职能,整合相关惠民工程和项目,推动基层文化资源共建共享。

    (二)加强经费保障。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以县市财政投入为主,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建设。各县市财政要增加配套经费投入,确保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按时建成、用好。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及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予以支持。

    (三)强化督导检查。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要定期、不定期对县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开展督导检查,对建设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县市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县市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推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目的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更好地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各县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