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 融资类项目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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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自治州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自治州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 融资类项目资金管理意见》已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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