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自治州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自治州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自治州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年。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引领、改革创新、保持率先”为突破口,把握机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 主要任务

(一)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 依法规范行政职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编制公布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职责边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制度实施情况的评估检查,确保责任清单制度的有效落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严格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2.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 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州、县市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机构。制定和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围绕政府重大投资合作项目、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行政决策等活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相关领域各种矛盾纠纷的依法调处工作,推动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促进社会稳定。

(三)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4. 启动自治州政府规章立法工作。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开展州人民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确定“十三五”政府规章立法规划。认真落实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项目,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确保自治州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确定昌吉市、阜康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三统一”制度试点单位。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畅通违法规范性文件的举报渠道,积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6.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定期开展全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编制现行规范性文件汇编。

(四)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7.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进一步探索完善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资源环境等领域的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成阜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方案的报批工作。严格遵照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文书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8.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清理全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质资格。强化对各县市、州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开展全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评,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9.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内容。对重大的、涉及面广、具有普遍社会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形成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州县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梳理有代表性的行政应诉案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0. 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推动行政复议专职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保证一般案件不少于2人承办的法定要求。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出席行政复议听证会。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

11. 健全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把行政调解作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可根据需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等,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优势,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争议初发阶段。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12.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推进管理公开,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推进服务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深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工作,公开网上办理信息。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等情况。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强化责任落实。州、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规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二)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承担法制工作职能的内设机构及人员,有效解决法制机构及人员与其承担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同时,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法制培训和法制信息交流,确保法治政府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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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1 16:59:3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001/2016-000006 信息来源: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6-03-11
文  号: 昌州政办发〔2016〕1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自治州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自治州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自治州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年。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引领、改革创新、保持率先”为突破口,把握机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 主要任务

(一)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 依法规范行政职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编制公布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职责边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制度实施情况的评估检查,确保责任清单制度的有效落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严格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2.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 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州、县市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机构。制定和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围绕政府重大投资合作项目、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行政决策等活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相关领域各种矛盾纠纷的依法调处工作,推动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促进社会稳定。

(三)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4. 启动自治州政府规章立法工作。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开展州人民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确定“十三五”政府规章立法规划。认真落实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项目,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确保自治州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确定昌吉市、阜康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三统一”制度试点单位。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畅通违法规范性文件的举报渠道,积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6.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定期开展全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编制现行规范性文件汇编。

(四)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7.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进一步探索完善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资源环境等领域的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成阜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方案的报批工作。严格遵照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文书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8.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清理全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质资格。强化对各县市、州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开展全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评,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9.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内容。对重大的、涉及面广、具有普遍社会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形成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州县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梳理有代表性的行政应诉案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0. 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推动行政复议专职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保证一般案件不少于2人承办的法定要求。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出席行政复议听证会。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

11. 健全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把行政调解作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可根据需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等,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优势,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争议初发阶段。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12.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推进管理公开,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推进服务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深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工作,公开网上办理信息。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等情况。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强化责任落实。州、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规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二)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承担法制工作职能的内设机构及人员,有效解决法制机构及人员与其承担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同时,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法制培训和法制信息交流,确保法治政府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