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人民团体:
现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5〕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扶贫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社会扶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凝心聚力,推进自治州扶贫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自治州《关于巩固帮扶成果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昌州党办发〔2015〕9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推进今年扶贫开发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扶贫开发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帮扶和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经验和主要做法,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帮扶和扶贫开发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宣传农牧区贫困群众自力更生战胜贫困的精神,营造全社会参与帮扶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浓厚氛围。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