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国家和区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我州教育督导机制,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热合满江·达吾提 州党委常委、副州长
副主任:裴晓玲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国凡 州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祁文秀州教育局局长
迪木拉提·买买提州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
坎加洪州教育局副局长
庄业强州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潘君州 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金勇 州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徐海山 州党委督查室副主任
马述铎 州党委编办副主任
王国勋 州财政局党组书记
陈淑玲 州科技局局长
于 飞州公安局副局长
赵 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文卿 州卫生局副局长
江洪波 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尹平基 州统计局副局长
赛炎荣州民政局副局长
叶金柱 州残联副理事长
艾乃甫 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张经朋 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吴辉州 审计局经责办专职主任
刘耀方 州发改委副调研员
张建国 州监察局监察综合室主任
范新明 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湘兰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
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指导自治州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自治州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自治州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聘任自治州人民政府督学;发布自治州教育督导报告。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范新明兼任,成员由马照明、景志伟、金华、马金燕组成。办公室同时加挂“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牌子,负责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同时撤销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其编制及职能划归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