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州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实施
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快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用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引导推动高排放老旧非营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助力区域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我州实际,州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昌吉州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69686135@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1100)。来信请于信封上注明“昌吉州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
联系电话:0994-2325302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昌吉州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2.《昌吉州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