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有关要求,严格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昌吉州实际,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编制完成了《昌吉回族自治州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对《昌吉回族自治州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意见或建议以来电或传真等方式,于2025年7月21日前反馈至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94-2342145
传真:0994-2345263
附件:1.《昌吉回族自治州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