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特变·世纪广场杯”《我的家园最迷人》大型图片、微视频网络文化活动作品征集
【征集】“特变·世纪广场杯”《我的家园最迷人》大型图片、微视频网络文化活动作品征集

今年是自治州“两清两美一绿”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二年,为扎实做好州党委、政府此项重大决策部署的网络传播工作,积极引导全州各级各类新媒体平台,通过视觉冲击力强的图片、微视频,直观、全面地展示各县(市、园区)推进“两清两美一绿”行动,特别是城市建设方面的阶段性成果,充分激发州内外各族网民“热爱家园、关注家园、建设家园”的美好情怀。结合中央、自治区“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砥砺奋进的五年”“第六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等重大宣传主题,根据《昌吉州“两清两美一绿”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文件精神,由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指导,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主办,州文投公司、网易昌吉承办,特变房产公司冠名的“‘特变·世纪广场杯’我的家园最迷人”大型图片、微视频网络文化活动诚邀你的参与。

城市风光篇

州域内楼宇、街道、桥梁、古建筑等城市风光,著名景区景点四季变换景象,旭日东升、夕阳西下、璀璨星空映衬下城市街景、标志性建筑、工业园区企业的特写景象。州域内居民小区、城镇、工业园区、国有企业等绿化美化风光,人民公园、小游园、街心公园等地春、夏、秋三季变换下的绿化美化风光。

城市变迁篇

州域内主要水源地、护城河、景观带等提升改造前的老旧景象,以及提升改造后不同季节变换的对比风光。

美丽社区篇

自治州“美丽社区”示范点街道(社区)不同季节的风光,不同时期景象变迁的对比风光。

人物特写篇

各族群众徜徉于“两清两美一绿”城市建设推进成果的幸福表情(含群像、人物特写),包括婚纱、创意图片或微视频。

社会纪实篇

环卫工人、园林工人、农民工等特定人群在建设美丽昌吉时所呈现的状态(含群像、人物特写)。

特变·世纪广场篇

一年四季小区的景观变化,滨湖河、花间集、小区周边街道景观变化,小区周边历史不同时期市政建设变迁对比景象。

时间:

活动组委会由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州摄影家协会、州文投公司、网易昌吉、特变房产公司共同组成。采取网络投票+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评选。

1.征集、推送阶段(7月31日—9月7日)

2.网络投票阶段(9月8日—9月16日)

3.专家评审阶段(9月17日—9月30日)

4.表彰奖励阶段(10月中上旬)

注意事项:

1.所有征集图片、微视频作品需统一命名,一律使用“作品名称+单位+作者+电话”的格式,如:滨湖河畔的那一抹新绿|昌吉市水利局李**138********,并加注不超过200字的作品叙事性文字说明(含时间、拍摄地、创作意境、心灵感悟等)。

2.所有图片、微视频作品不得抄袭、盗用,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的知识产权。

3.所有图片、微视频作品需严格按要求进行投稿,如因未按要求进行作品报送未能入选的,其后果由作者本人和制作单位自行承担。

4.图片作品视觉清晰、效果突出,立场明确、主题鲜明、内容阳光,传播正能量。微视频作品立场正确、主题突出、内容积极、画质清晰、引导效果较好。

5.图片作品形式包括:原创摄影图片,可为单幅或组图,以jpg格式提交。每组图片不超过10幅(可在图片“重命名”处附简单文字说明),总大小不超过16M,单张大小不小于2M。

6.微视频作品格式统一为MP4,要求画质清晰,制作片头片尾,单个作品总时长不超过2分钟。

7.在其他平台展览比赛中获奖的图片、微视频作品不在此次投稿范围中。

投稿方式:

直接发送作品至官方唯一指定投稿邮箱2797767378@qq.com即可。

获奖作品:

图片作品

一等奖  2名(30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二等奖  4名(15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三等奖  6名(8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优秀奖  10名(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微视频作品

一等奖  1名(30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二等奖  2名(15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三等奖  3名(8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优秀组织奖  5名(2000元、荣誉奖牌、作品纪念册)

免责声明

1.本着“自愿投稿”的原则,所有图片、微视频作品须为本单位(本人)原创,不能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被选中作品刊登后,产生任何纠纷,须由作者或单位承担责任。如给主办单位造成任何损失,须由作者或单位向主办单位进行赔偿;

2.所有图片、微视频作品授权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凡经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许可,均可在各大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且授权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有转授权的权利。该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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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自治州“两清两美一绿”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二年,为扎实做好州党委、政府此项重大决策部署的网络传播工作,积极引导全州各级各类新媒体平台,通过视觉冲击力强的图片、微视频,直观、全面地展示各县(市、园区)推进“两清两美一绿”行动,特别是城市建设方面的阶段性成果,充分激发州内外各族网民“热爱家园、关注家园、建设家园”的美好情怀。结合中央、自治区“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砥砺奋进的五年”“第六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等重大宣传主题,根据《昌吉州“两清两美一绿”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文件精神,由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指导,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主办,州文投公司、网易昌吉承办,特变房产公司冠名的“‘特变·世纪广场杯’我的家园最迷人”大型图片、微视频网络文化活动诚邀你的参与。

城市风光篇

州域内楼宇、街道、桥梁、古建筑等城市风光,著名景区景点四季变换景象,旭日东升、夕阳西下、璀璨星空映衬下城市街景、标志性建筑、工业园区企业的特写景象。州域内居民小区、城镇、工业园区、国有企业等绿化美化风光,人民公园、小游园、街心公园等地春、夏、秋三季变换下的绿化美化风光。

城市变迁篇

州域内主要水源地、护城河、景观带等提升改造前的老旧景象,以及提升改造后不同季节变换的对比风光。

美丽社区篇

自治州“美丽社区”示范点街道(社区)不同季节的风光,不同时期景象变迁的对比风光。

人物特写篇

各族群众徜徉于“两清两美一绿”城市建设推进成果的幸福表情(含群像、人物特写),包括婚纱、创意图片或微视频。

社会纪实篇

环卫工人、园林工人、农民工等特定人群在建设美丽昌吉时所呈现的状态(含群像、人物特写)。

特变·世纪广场篇

一年四季小区的景观变化,滨湖河、花间集、小区周边街道景观变化,小区周边历史不同时期市政建设变迁对比景象。

时间:

活动组委会由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州摄影家协会、州文投公司、网易昌吉、特变房产公司共同组成。采取网络投票+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评选。

1.征集、推送阶段(7月31日—9月7日)

2.网络投票阶段(9月8日—9月16日)

3.专家评审阶段(9月17日—9月30日)

4.表彰奖励阶段(10月中上旬)

注意事项:

1.所有征集图片、微视频作品需统一命名,一律使用“作品名称+单位+作者+电话”的格式,如:滨湖河畔的那一抹新绿|昌吉市水利局李**138********,并加注不超过200字的作品叙事性文字说明(含时间、拍摄地、创作意境、心灵感悟等)。

2.所有图片、微视频作品不得抄袭、盗用,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的知识产权。

3.所有图片、微视频作品需严格按要求进行投稿,如因未按要求进行作品报送未能入选的,其后果由作者本人和制作单位自行承担。

4.图片作品视觉清晰、效果突出,立场明确、主题鲜明、内容阳光,传播正能量。微视频作品立场正确、主题突出、内容积极、画质清晰、引导效果较好。

5.图片作品形式包括:原创摄影图片,可为单幅或组图,以jpg格式提交。每组图片不超过10幅(可在图片“重命名”处附简单文字说明),总大小不超过16M,单张大小不小于2M。

6.微视频作品格式统一为MP4,要求画质清晰,制作片头片尾,单个作品总时长不超过2分钟。

7.在其他平台展览比赛中获奖的图片、微视频作品不在此次投稿范围中。

投稿方式:

直接发送作品至官方唯一指定投稿邮箱2797767378@qq.com即可。

获奖作品:

图片作品

一等奖  2名(30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二等奖  4名(15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三等奖  6名(8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优秀奖  10名(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微视频作品

一等奖  1名(30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二等奖  2名(15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三等奖  3名(8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优秀组织奖  5名(2000元、荣誉奖牌、作品纪念册)

免责声明

1.本着“自愿投稿”的原则,所有图片、微视频作品须为本单位(本人)原创,不能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被选中作品刊登后,产生任何纠纷,须由作者或单位承担责任。如给主办单位造成任何损失,须由作者或单位向主办单位进行赔偿;

2.所有图片、微视频作品授权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凡经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许可,均可在各大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且授权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有转授权的权利。该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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