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发我州美术工作者的创作热情,用笔墨描绘昌吉各族人民共建美丽家园和幸福生活的良好精神风貌,为推动自治州 “东天山文化带”的建设提供艺术人才保障。昌吉州文联联合新疆美术家协会决定今年6月举办“昌吉画卷”美术作品巡展活动,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昌吉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疆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昌吉州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 昌吉州美术家协会艺术交流中心
二、展览组委会 主 任:王建忠 副 主 任:刘麦收、张永和 委 员:秦天星、崔基程、 王文明、葛文江、文发科、 王国德、 李春海、吴晓林、 阿里、卫东、王玮、黄刚、 赵大新、方万俊、 韩志强、 马仲强、韩晓岩、孙立林、杨树文 展览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陈亮 办公室成员:朱伟、刘晓成、阎先锋
三、展出日期:2017年6月
四、展出地点:昌吉州美术馆和各县市
五、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70件,特邀作品20件。
六、作者待遇: 1、由活动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委从本次展览入展选作品中评选出15件优秀作品,作为今年报名参加“昌吉州中青年美术人才研修班”的主要条件。 2、获奖作品作为申报昌吉州文艺“奋飞奖”的重要条件。 3、所有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作为加入新疆美术家协会、昌吉州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稿。
七、参展要求:本次展览投稿作品限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作品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3张(电子版),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庭州文艺网、“北庭雅集”微信平台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2013年以后的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媒体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所有投稿作品自行装裱,不收取未装裱作品。所有作品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稿。 5、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不同类别及合作)。
八、送件要求: 1、中国画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180厘米(宽)。油画、水彩水粉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180厘米(宽)。 2、送件作品背面右上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防止破损遗失。
九、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电子版)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止,邮箱:1240840710@qq.com或1343089815@qq.com。
十、复评收件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昌吉州文化创意交流中心)昌吉州美术家协会艺术交流中心。邮编:831100 收件人:刘晓成 电话:15276420888 朱 伟 电话:18324096669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二、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三、画展信息可登录庭州文艺网(http://wl.cj.cn)或关注“北庭雅集”公众微信。
昌吉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昌吉州美术家协会
2017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