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昌吉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昌吉回族自治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昌州政办发[2023]29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6月7日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出台有什么意义?
为全面落实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根本”,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制定此《办法》。《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昌吉州各级政府组织调查火灾事故的制度空白,完善了组织构建、事故调查、追责问责、整改评估等闭环工作模式,推动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二、《办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2022年9月13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新政办发〔2022〕58号)。
2023年1月,结合昌吉州实际,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起草了《昌吉回族自治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三、《办法》起草的过程是怎样的?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自2022年9月自治区文件下发后,对往年火灾事故教训进行了总结,参考了全国其他省市已经出台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规定,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支队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后,分别于2023年1月、2023年3月两次征求了各县市、园区及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
消防救援支队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52项,采纳47项,未采纳5项,未采纳的意见原因均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并取得同意。
四、《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办法》共分为9章31条,分别为总则、火灾事故调查组成立、调查组织、调查取证、火灾原因责任分析、火灾事故处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整改、附则。《办法》是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延伸和细化。
第一章《总则》中对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重点场所类型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火灾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调查组成员组成进行了要求和具体分工。
第三章《调查组织》对调查组各小组的职责和回避的情形进行了明确。
第四章《调查取证》明确了邀请专家需要出具专家意见,以及在调查取证环节应具体调查的内容。
第五章《火灾原因责任分析》提出除了查明火灾原因外,还要查明火灾发生诱因、灾害成因和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和措施。
第六章《火灾事故处理》提出涉嫌犯罪的,建立与同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协调的协作机制;明确了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的同时,对涉嫌存在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开展调查工作。
第七章《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对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发布程序、归档工作进行了明确。
第八章《整改评估》明确了整改评估实施主体,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了处理意见。
第九章《附则》对办法中涉及的有关术语进行了解释。
政策解读主体: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
政策解读负责人:
第一责任人:程锴(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日常解读人:董淳(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高级技术职务)
联系电话:0994-229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