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预案》的出台背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经历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昌吉州实际,制定了《昌吉回族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充分征求和采纳各部门意见后,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于2020年11月发布实施。
二、关于《预案》的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九)《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十一)《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十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十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十五)《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八章。第一章为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等5项内容,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根据事件分级,响应也分为四个等级。
第二章为组织体系及职责,包括应急指挥机构、日常管理机构、专家咨询委员会、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等5项内容,一是调整了应急指挥处置体系,组建以州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州长为总指挥长的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二是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主要有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流调与密接追踪组、口岸管控组、社区管理组、宣传教育组、督导检查组、物资保障组。此外,根据响应级别和实际防控工作需要,视情况增加其他工作组或工作专班,如交通运输组、市场监管组、复工复学组、民生保障组、农业生产组、生活生产运输保障组等。三是成员单位因机构改革,由原有的25个调整到31个,主要是州党委组织部、州党委宣传部、州党委网信办、州卫健委、州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乌昌海关、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文旅局、医疗保障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销社、红十字会、昌吉军分区、武警昌吉支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是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联防联控成员单位职责,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第三章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与报告,包括预防、监测、预警和报告等4项内容,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健康委报告。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卫生健康委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健康委报告,并立即组织相关机构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卫生健康委应逐级上报;州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的1小时内,向自治区报告。
第四章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要求、应急响应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响应和分级响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等4项内容,明确了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的分级响应措施。当确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由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开展救援和现场处理。
第五章为善后处理,包括善后处理、后期评估、奖励、责任、抚恤和补助、征用物资和劳务的补偿等6项内容,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州、县(市)人民政府的善后处理措施。
第六章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包括技术保障、物资经费保障、通讯与交通保障、法律保障、宣传教育等5项内容,明确了有关部门的保障职责及县市防控救治技术保障。
第七章为预案的修订,规范了修订程序,要随着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对预案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第八章为附则,包括名词术语解释、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3项内容。
《预案》中的两个附件为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联防联控成员单位职责和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