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5.1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昌吉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旨在通过制定和实施适用于昌吉州政务服务工作的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的规范性指导文件。

一、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昌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昌州政办发[2019]2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特制定该《通知》。

二、文件内容

对照中央和区、州要求,参照国家标准,起草了《通知》,所涉及的主要任务分为推进服务设施、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人员管理和管理评价标准化六部分内容。

1.推进服务设施标准化。统一规划建设或改造州、县市(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场所,做到名称、标识、功能区划分、配套设施设备“四统一”。

2.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各县市对口部门,在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基础上,按照数量、名称、编码、类型、依据、流程和申请材料“七统一”的要求,制定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对事项标准化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3.推进服务流程标准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类型,合理设置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确保事项办理流程标准化。

4.推进服务规范标准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窗口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推行主动引导、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和绿色通道等多种服务模式。

5.推进人员管理标准化。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选强配齐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接受本部门业务管理和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效能双重管理。

6.推进管理评价标准化。制定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突出重点,统一标准、统一要求,促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政策依据

1.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

2.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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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5-10 19:17:4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昌吉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旨在通过制定和实施适用于昌吉州政务服务工作的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的规范性指导文件。

一、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昌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昌州政办发[2019]2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特制定该《通知》。

二、文件内容

对照中央和区、州要求,参照国家标准,起草了《通知》,所涉及的主要任务分为推进服务设施、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人员管理和管理评价标准化六部分内容。

1.推进服务设施标准化。统一规划建设或改造州、县市(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场所,做到名称、标识、功能区划分、配套设施设备“四统一”。

2.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各县市对口部门,在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基础上,按照数量、名称、编码、类型、依据、流程和申请材料“七统一”的要求,制定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对事项标准化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3.推进服务流程标准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类型,合理设置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确保事项办理流程标准化。

4.推进服务规范标准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窗口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推行主动引导、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和绿色通道等多种服务模式。

5.推进人员管理标准化。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选强配齐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接受本部门业务管理和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效能双重管理。

6.推进管理评价标准化。制定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突出重点,统一标准、统一要求,促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政策依据

1.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

2.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9〕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