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昌吉州试点工作进程,在州党委、政府的部署和指导下,我们制定了《昌吉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融合了自治区的总体方案、实施意见、实施细则三个文件精神,参考了其他试点地区相关文件成果,由昌吉州改革办、金融办和人民银行联合起草,参考昌吉州“十三五”发展规划、昌吉州三次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连续三轮征求吸纳各部门意见,形成《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11月30日正式印发。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党的十九大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写入党章作为全党行动指南,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发展绿色金融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有效引导要素资源向绿色环保产业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自治州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是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推进金融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杠杆作用,加快构建绿色金融需求体系、供给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加快新兴绿色产业培育,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全国提供绿色金融中西部示范样本。《实施方案》的出台明确了昌吉州绿色金融发展的方向、思路和重点,标志着昌吉州绿色金融相关工作进入纵深推进阶段。
二、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
到2022年,初步构建起具有区域特色的组织体系完备、产品工具丰富、政策支持有力、工作机制灵活有效、服务绿色产业、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金融体系。绿色发展理念成为企业和各级政府的普遍共识,绿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绿色发展水平保持全疆前列。并在全疆形成“五个示范引领”
在绿色金融机构的培育上示范引领
在创新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产品上示范引领
在绿色环境权益有偿使用和交易上示范引领
在绿色项目、绿色企业、绿色产业的认证和培育上示范引领
在绿色金融与环保信用、安全生产信用联动上示范引领
三、实施方案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七个章节,从三个方面予以展开,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个方面,包含1-2两个章节,为试点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定位,概括描绘方案的蓝图框架。
以试点为主线,结合昌吉州目前正在推进的各类改革试点工作和重点工作,给出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明确了工作定位:做全疆一区三地的龙头,全国改革试点的样板。
从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绿色投融资规模、绿色经济发展水平三个层面提出达成工作目标的相应量化指标。
在试点成果展示上,提出在绿色金融机构培育、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绿色环境权益有偿使用交易、绿色产业认证培育、绿色金融与信用联动五项内容在全疆形成示范引领。
第二方面包含3-4两个章节,分别明确绿色经济和金融发展方向和任务,是整个方案的主体内容,其中:
绿色经济体系章节。从农业、工业、城镇化和生态功能项目建设四个维度着眼,各自精选4-5个具体的绿色化行业产业或绿色化改造行业产业,作为发展方向,以求重点突破。同时,根据细化的工作事项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
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章节。结合昌吉州特点,从绿色信贷、资本市场、基金、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市场五个方面,每一方面又细分为2-4个层次,给出了相应体系建设的目标和职责,提出了努力达成的相关量化指标。同时,也结合细项目标明确了工作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
第三方面是支撑体系,包含五至七章三个章节,具体从金融支持体系,金融、财政配套政策体系,组织保障体系三个方向展开,是方案的服务保障部分。与第二部分类似,结合具体事项明确了工作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
金融支撑体系章节。囊括金融组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风险防范体系和对外开放四个子系统,系统性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
政策配套体系章节。分别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角度明确了政策工具包,以及具体工作措施,提出了奖补的方向和对应金额指标。
组织保障体系章节。从组织保障、对口援疆、督查考核、宣传引导四个角度,推动试点工作有效开展。特别提及借助援疆优势,利用福建省和兴业银行绿色发展经验和绿色金融方面的其他地州不具备的优势开展工作。
最后,就组织领导方面,引入附件。充分统筹各方力量,构建领导小组;发挥各自优势,提出由州长助理郝勇担任昌吉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双牵头,推动实验区建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