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昌吉州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夯实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直接责任,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市场秩序,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目前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建议,请将有关意见建议以来电或传真等方式于2026年4月3日前反馈昌吉州住建局。
联系人:赵珍珍,联系电话:0994-2268680
传真:0994-23444162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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