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6月11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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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奇台县半截沟镇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工程 |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半截沟镇大庄子村 | 奇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5-6-11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