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4月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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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玛纳斯芦草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 | 玛纳斯县城210°方位,直线距离54km处,玛纳斯河的南岸、芦草沟一带,行政区划属玛纳斯县芦草沟乡管辖 | 玛纳斯县国盛新能源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新疆水木清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