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5.7-5.9)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星汉220kV升压汇集站,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青莲220kV升压汇集站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 5月9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4-2357370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环评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投资及占地

面积

主要建设内容、产能、工艺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报告类型、编制单位

1

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星汉220kV升压汇集站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项目投资:1100万元,永久占地31320m2

本项目新建1座220KV汇集站,规划4台240MVA的主变。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营期为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防渗泥沙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A级标准后资源化利用。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奇台县垃圾点统一处置。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时由维修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升压站内贮存。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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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青莲220kV升压汇集站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项目投资:1200万元,永久占地31320m2

本项目新建1座220KV汇集站,规划4台240MVA的主变。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营期为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防渗泥沙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A级标准后资源化利用。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奇台县垃圾点统一处置。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时由维修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升压站内贮存。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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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5.7-5.9)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星汉220kV升压汇集站,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青莲220kV升压汇集站
发布日期: 2024-05-07 18:41:24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 5月9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4-2357370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环评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投资及占地

面积

主要建设内容、产能、工艺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报告类型、编制单位

1

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星汉220kV升压汇集站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项目投资:1100万元,永久占地31320m2

本项目新建1座220KV汇集站,规划4台240MVA的主变。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营期为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防渗泥沙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A级标准后资源化利用。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奇台县垃圾点统一处置。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时由维修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升压站内贮存。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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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青莲220kV升压汇集站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项目投资:1200万元,永久占地31320m2

本项目新建1座220KV汇集站,规划4台240MVA的主变。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营期为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防渗泥沙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A级标准后资源化利用。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奇台县垃圾点统一处置。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时由维修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升压站内贮存。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