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阜康市华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阜康市陶勒额(压裂砂用)石英砂矿等2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已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专家审查意见等相关信息请查看昌吉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论证情况
序号 | 报告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通过时间 |
1 | 《阜康市华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阜康市陶勒额(压裂砂用)石英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通过 | 2024年3月12日 |
2 | 《新疆金鼎盛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新地乡4号砖瓦用页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通过 | 2024年3月1日 |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