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新发改投资〔2012〕990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建设起点位于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的国有林区。
本项目道路里程共1095公里,分布于玛纳斯县89.429km,呼图壁县209.777km,吉木萨尔县160.37km,奇台县72.56km,木垒县76km,昌吉市276.847km,阜康市210km。其中新建防火应急道路895.51公里,占比81.78%,改造防火应急道路199.49公里,占比18.22%。项目涉及昌吉州全部7县市和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其中917.85公里分布在国有林区范围内,占比83.82%。
本项目公路等级为单车道林区四级公路标准,林区-25级,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m。桥涵与路基同宽,按林区-25级标准设计。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碾压线外用地的风险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本项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需严格执行(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制定的征拆标准,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尽早落实、尽快公开,并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尽量使项目影响区受影响群众满意;设计单位应结合当地路网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保通方案,减少由于本项目的施工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合理规划取土场,以保护环境,同时加强项目沿线绿化工程的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项目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的出行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对参与施工的车辆进行备案,同时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苏杰
联系电话:13209949887
电子邮箱:422627102@qq.com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