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通〔2023〕107号),我局对截至2023年11月30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形成了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在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清理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15日前反馈昌吉州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994-2330270,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附件: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依据和理由 |
1 | 《关于印发<昌吉州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 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 昌州环发〔2018〕193号 | 我局印发《关于印发<昌吉州202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及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