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广大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界爱心人士:
为弘扬爱国拥军优良传统,聚集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化拥军活动的质量、内涵和系统性、持续性,增强全社会爱国拥军意识,促进双拥工作全面发展,经昌吉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下,拟组建“昌吉州爱国拥军促进会”,真诚邀请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加入。
一、爱国拥军促进会的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系列论述,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爱国拥军活动,关心关爱现役军人及家属和退役军人,搭建政府与社会、军队与地方、个人与组织合作平台,进行有益于爱国拥军相关工作和实践,凝聚军民团结共识,激发爱国拥军热情,助力军民融合发展,为建设和谐美丽新疆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强军梦服务。
二、申请加入本会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心爱国拥军活动,并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自愿加入本会,并拥护本会的章程;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能够积极参加爱国拥军活动。
三、会员享受的权利
为加入爱国拥军促进会的单位会员统一制作“昌吉州爱国拥军促进会会员单位”“拥军门店”标识牌;个人会员发放“昌吉州爱国拥军促进会会员证”;授权会员企业产品包装贴标“昌吉州爱国拥军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推荐“双拥模范人物” “拥军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和宣传表彰。
四、入会方式
全州广大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热心爱国拥军事业的个人,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提交相关信息由昌吉州爱国拥军促进会筹备组审核。
办公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长宁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15739466111(吴佩军)
昌吉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昌吉州爱国拥军促进会(筹)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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