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庭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昌吉州庭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启用集团公司印鉴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5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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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昌吉州党委财经领导小组2016年第七次会议纪要批准(昌州党财〔2016〕7号),研究同意成立昌吉州庭州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原昌吉州庭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现正式更名为昌吉州庭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5月10日经昌吉州工商局正式批准核发营业执照。
现公司决定启用集团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原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已于2017年5月22日经昌吉市公安局核销。
核销模印:


启用模印:


昌吉州庭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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