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16.11.1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为此在本次评价开展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就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广泛、深入的公众参与咨询活动,以期获得宝贵的意见和真实的资料,丰富和完善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公告如下,欢迎各界民众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该项目环境影响、促进科学和民主决策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一、项目名称

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

新疆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简介

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昌吉市市区东北部,北外环路以南、宁边东路以北,总占地面积约为245亩,于2001年建成投入使用,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0万方/日。

本次提标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对现有的设备进行局部改造,二是在厂区内的空地新建深度处理设施,改造后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近期10万方/日,远期15万方/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韩国荣 

联系电话:  13999357952

五、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枝

   联系电话:18999184578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在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采用查阅相关资料、类比分析等技术手段,针对该项目可能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论证本项目建设出现的不利影响并提出控制和减免措施,列出环境监测与跟踪计划,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效益的统一提供可行的技术方案。

在此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最后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参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61114日起,到2016112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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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日期: 2016-11-14 18:49:5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为此在本次评价开展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就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广泛、深入的公众参与咨询活动,以期获得宝贵的意见和真实的资料,丰富和完善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公告如下,欢迎各界民众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该项目环境影响、促进科学和民主决策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一、项目名称

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

新疆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简介

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昌吉市市区东北部,北外环路以南、宁边东路以北,总占地面积约为245亩,于2001年建成投入使用,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0万方/日。

本次提标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对现有的设备进行局部改造,二是在厂区内的空地新建深度处理设施,改造后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近期10万方/日,远期15万方/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韩国荣 

联系电话:  13999357952

五、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枝

   联系电话:18999184578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在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采用查阅相关资料、类比分析等技术手段,针对该项目可能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论证本项目建设出现的不利影响并提出控制和减免措施,列出环境监测与跟踪计划,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效益的统一提供可行的技术方案。

在此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最后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参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61114日起,到20161128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