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云飞代表: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第13号《关于开展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我州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住建厅转发的《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2〕367号)文件要求,为合理处置园林绿化垃圾,确保城市环境整洁优美,坚持专项整治与全面落实相结合,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营造优美的卫生城市环境,加快推进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园林绿化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提高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
园林垃圾主要是指园林植物自然调落或人工修剪所产生的植物残体,主要包括树叶、草屑、树木与灌木剪枝等,其主要成分为木质纤维。随着城市绿化覆盖率的不断上升,园林植物废弃物的数量日益增加,目前园林垃圾大部分以填埋的方式处理,资源化利用率不高,这些园林绿化废弃物因含有丰富的有机物和营养物,因此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的再利用,已成为极具生态价值及经济价值的关注焦点,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已迫在眉睫。
目前,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正在积极申报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主要通过科学精准的摸清园林绿化垃圾的情况,推进园林垃圾投放、健全收集系统,园林垃圾投放按照修剪时间、进度、进行现场收集,专人收集,专车清运,做到日产日运,不易破碎的大型树干和易破损的枝干进行分类处理。园林绿化垃圾主要以园林绿化建设管养过程中产生的乔木、灌木、花草修剪物,以及植物自然凋落产生的植物残体,通常包括树枝、树叶、草屑、花卉等,对所产生的园林绿化垃圾采取集中破碎处理,通过园林绿化处理设备产生有机覆盖物,从而提高园林绿化垃圾利用率。
阜康市2023年计划投资232.4万元,建成园林垃圾处理流水线一套,包括:园林垃圾链板输送机、破碎机、出料皮带、磁选机、一座原料仓、一座成品仓、单桥车5辆。该设备日处理能力≥10t/h,且对处理的物料无含水率要求,破碎后的大件、园林垃圾物料粒度尺寸30mm-100mm,破碎后小于30mm的物料不得大于8%,处理率达100%。基本满足全市园林垃圾处置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县市住建局全面加强和改进城镇园林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通过阜康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力争用2-3年时间,深入探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方法和举措,在试点城市建立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向全州推广,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欢迎您对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周 阳 联系电话:234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