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农林水牧类 5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5.1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53号《关于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简化土地审批报批手续、缩短报批时限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自治区也相继下发了关于土地“批、征、供、用、补、查”等一系列用地保障政策。我局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全州各县市(园区)自然资源局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培训方式,通过政策解读、实例讲解、答疑解惑,全面提升县市(园区)土地报批人员业务能力,强化红线意识,及时掌握相关文件精神,用足用好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各类用地保障措施,有效提升了全州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2021-2022年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及建设用地报件“最多审1次”标准化清单》、《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和审查报告文本格式的通知》、《关于明确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依据政策多措并举,通过核减用地审批材料,缩短用地审批时间,批次报件上报材料从原31件减少到14件,单独选址报件上报材料从原35件减少到22件;积极推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将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同时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开展“三快三不三变”的工作方法,即实行快报、快审、快批,不压件、不推诿、不拖延,变坐等报批为上门服务、变送来审查为提前介入、变不合格就退件为主动指导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和工作效能。目前,我局内部审核明确科室审查职责、内容,明确7个工作日审查时限要求。同时,报自治区审批项目实行州级审查通过后“直报”方式上报自然资源厅审核。

乡村振兴类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2〕32号)文件精神:“乡镇建设富民安居、基础设施和乡村企业等涉及农用地转用报批的,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的,按照城镇批次报自治区审批;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镇区(乡集镇)规划范围和村庄建设边界)集中建设的,按照乡镇批次报地(州、市)审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1〕13号)规定,执行政府承诺制,按照规划审批权限报批。”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我们希望在今后工作 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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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农林水牧类 5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5-19 19:22:4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53号《关于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简化土地审批报批手续、缩短报批时限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自治区也相继下发了关于土地“批、征、供、用、补、查”等一系列用地保障政策。我局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全州各县市(园区)自然资源局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培训方式,通过政策解读、实例讲解、答疑解惑,全面提升县市(园区)土地报批人员业务能力,强化红线意识,及时掌握相关文件精神,用足用好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各类用地保障措施,有效提升了全州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2021-2022年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及建设用地报件“最多审1次”标准化清单》、《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和审查报告文本格式的通知》、《关于明确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依据政策多措并举,通过核减用地审批材料,缩短用地审批时间,批次报件上报材料从原31件减少到14件,单独选址报件上报材料从原35件减少到22件;积极推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将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同时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开展“三快三不三变”的工作方法,即实行快报、快审、快批,不压件、不推诿、不拖延,变坐等报批为上门服务、变送来审查为提前介入、变不合格就退件为主动指导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和工作效能。目前,我局内部审核明确科室审查职责、内容,明确7个工作日审查时限要求。同时,报自治区审批项目实行州级审查通过后“直报”方式上报自然资源厅审核。

乡村振兴类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2〕32号)文件精神:“乡镇建设富民安居、基础设施和乡村企业等涉及农用地转用报批的,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的,按照城镇批次报自治区审批;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镇区(乡集镇)规划范围和村庄建设边界)集中建设的,按照乡镇批次报地(州、市)审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1〕13号)规定,执行政府承诺制,按照规划审批权限报批。”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我们希望在今后工作 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