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农林水牧类第5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4.1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唐培科、范吉军代表:

们提出的农林水牧类54号《关于加大对奇台县粮食主产区小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额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奇台县粮食主产区小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额度的建议,耕地地力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补贴项目是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补助资金和补助标准每年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冬小麦每亩补助标准为230元,春小麦每亩补助标准为229元。2023年耕地地力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冬、春小麦每亩补助标准均为230元;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我州粮食产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州党委、政府研究出台《昌吉州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意见》,采取强有力的硬措施支持粮食生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一是坚定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粮食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党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主动融入把新疆建设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地的大局中,州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第一时间与各县市(园区)进行对接,摸清底数,逐级分解落实粮食生产任务。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听取保障粮食安全的专题汇报,审听《昌吉州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意见》的制定情况,研究出台《昌吉州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意见》,采取强有力的硬措施支持粮食生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二是补贴政策落实及时到位。2022年,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计〔2022〕39号)、《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昌州财农[2022]19号)文件,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4.72亿元已经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是补贴发放核查准确一致。2022年补贴资金的面积核查、信息公示、兑付工作都已全部完成,县市多次抽调专人针对每个乡镇随机抽查补贴农户进行电话回访工作。通过自查,耕地力保护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能够按照区、州补贴方案为指导,依据耕地力保护补贴与种粮一次性补贴程序,核实面积、农户信息公示、资金兑付一卡通信息公示,严格落实补贴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农户一卡通。州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测量和电话询问农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农业园区核实申报的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作物面积进行抽查核实、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进行宣传,同时对县市、农业园区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过程中干部对“一卡通”管理不规范、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抽查核实面积与上报面积一致,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农户手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出台激励政策,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耕地地力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切实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建立健全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做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州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全州10个粮食生产重点乡镇和50个粮食生产重点村给予奖励。2024年开始,州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重点对各县市(农业园区)承担的粮食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的部分支出给予补贴,将灌溉区小麦保额由目前的600元提高到800元,提升农业保险对粮食生产的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你们的建议,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关于增加小麦作物惠农补贴的问题,并认真抓好粮食安全生产,你们作为专业人士,希望继续为昌吉州小麦产业发展出谋划策,作出更大贡献。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410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大建议
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农林水牧类第5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4-10 17:24:3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唐培科、范吉军代表:

们提出的农林水牧类54号《关于加大对奇台县粮食主产区小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额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奇台县粮食主产区小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额度的建议,耕地地力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补贴项目是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补助资金和补助标准每年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冬小麦每亩补助标准为230元,春小麦每亩补助标准为229元。2023年耕地地力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冬、春小麦每亩补助标准均为230元;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我州粮食产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州党委、政府研究出台《昌吉州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意见》,采取强有力的硬措施支持粮食生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一是坚定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粮食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党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主动融入把新疆建设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地的大局中,州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第一时间与各县市(园区)进行对接,摸清底数,逐级分解落实粮食生产任务。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听取保障粮食安全的专题汇报,审听《昌吉州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意见》的制定情况,研究出台《昌吉州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意见》,采取强有力的硬措施支持粮食生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二是补贴政策落实及时到位。2022年,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计〔2022〕39号)、《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昌州财农[2022]19号)文件,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4.72亿元已经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是补贴发放核查准确一致。2022年补贴资金的面积核查、信息公示、兑付工作都已全部完成,县市多次抽调专人针对每个乡镇随机抽查补贴农户进行电话回访工作。通过自查,耕地力保护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能够按照区、州补贴方案为指导,依据耕地力保护补贴与种粮一次性补贴程序,核实面积、农户信息公示、资金兑付一卡通信息公示,严格落实补贴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农户一卡通。州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测量和电话询问农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农业园区核实申报的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作物面积进行抽查核实、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进行宣传,同时对县市、农业园区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过程中干部对“一卡通”管理不规范、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抽查核实面积与上报面积一致,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农户手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出台激励政策,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耕地地力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切实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建立健全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做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州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全州10个粮食生产重点乡镇和50个粮食生产重点村给予奖励。2024年开始,州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重点对各县市(农业园区)承担的粮食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的部分支出给予补贴,将灌溉区小麦保额由目前的600元提高到800元,提升农业保险对粮食生产的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你们的建议,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关于增加小麦作物惠农补贴的问题,并认真抓好粮食安全生产,你们作为专业人士,希望继续为昌吉州小麦产业发展出谋划策,作出更大贡献。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