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农林水牧类第3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3.2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马智强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39号《关于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提供重要保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昌吉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严肃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全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一是制定印发了《2023年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内容纳入全州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及县市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压实压紧各级监管责任。二是扎实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管理。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要求,

明确网格监管职责,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监管7县市67个乡镇437个村440名村级协管员全部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三是定期组织农业农村,林草、市场监管、水利、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在信息共享、线索核查、案件查询处理情况等方面加强对接。2022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对200余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州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2起,罚没35.58万元,其中向州公安局食药分局移交2起检出禁限用农药的案件,有效加强了行刑衔接。

二、推行绿色发展,保障优质农产品供给。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优质农产品生产条例》,加大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宣传力度,将绿色食品认证、绿色基地、示范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或年度重点工作。2022年全州取得绿色产品认证289个,占到全疆的40%以上,稳居全疆首位。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5个,面积达205万亩,全州优质农产品生产环境持续向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和保供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扎实推进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加强包装废弃物相关法规宣传,引导和鼓励供销社、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投入,积极争取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加快构建废旧塑料回收网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农田地膜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严把地膜质量关,提升回收率。

三、加快标准制定,推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2022年组织州县专业技术队伍申报昌吉州地方标准制(修)订农业农村系统立项42项,因标准化工作中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地方标准清理和废止要求,停止部分立项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昌吉州地方标准制订、修订标准(规范、规程)19个,目前陆续正在审核发布过程中。2022年,结合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共计组织11个主体向自治区提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

四、持续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为抓手,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持续开展“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农产品申报,深入挖掘地域资源和品牌特色。积极打响品牌,通过推荐昌吉“知名农产品”,昌吉“知名农业企业”,支持规上企业开展自身品牌与公共品牌结合的宣传推介,促进双品牌整体提升;目前,昌吉州共有35个农产品荣登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奇台面粉”、“木垒鹰嘴豆”进入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极大的增加品牌效益。开展农产品疆外行、“一月一推介”活动,以“政府搭桥,企业实施”为基本原则,积极发挥政府组织优势作用,以县市为单位,在疆外省市每月开展农产品营销、展示、推介活动,最大限度提升我州农产品在疆外的推介成效,促成洽谈金额达7.2亿多元。

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条例》宣贯,强化全链条监管,严守农产品安全“底线”,提升农产品品质“高线”,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322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大建议
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农林水牧类第3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3-22 17:12:2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马智强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39号《关于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提供重要保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昌吉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严肃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全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一是制定印发了《2023年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内容纳入全州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及县市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压实压紧各级监管责任。二是扎实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管理。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要求,

明确网格监管职责,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监管7县市67个乡镇437个村440名村级协管员全部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三是定期组织农业农村,林草、市场监管、水利、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在信息共享、线索核查、案件查询处理情况等方面加强对接。2022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对200余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州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2起,罚没35.58万元,其中向州公安局食药分局移交2起检出禁限用农药的案件,有效加强了行刑衔接。

二、推行绿色发展,保障优质农产品供给。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优质农产品生产条例》,加大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宣传力度,将绿色食品认证、绿色基地、示范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或年度重点工作。2022年全州取得绿色产品认证289个,占到全疆的40%以上,稳居全疆首位。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5个,面积达205万亩,全州优质农产品生产环境持续向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和保供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扎实推进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加强包装废弃物相关法规宣传,引导和鼓励供销社、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投入,积极争取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加快构建废旧塑料回收网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农田地膜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严把地膜质量关,提升回收率。

三、加快标准制定,推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2022年组织州县专业技术队伍申报昌吉州地方标准制(修)订农业农村系统立项42项,因标准化工作中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地方标准清理和废止要求,停止部分立项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昌吉州地方标准制订、修订标准(规范、规程)19个,目前陆续正在审核发布过程中。2022年,结合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共计组织11个主体向自治区提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

四、持续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为抓手,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持续开展“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农产品申报,深入挖掘地域资源和品牌特色。积极打响品牌,通过推荐昌吉“知名农产品”,昌吉“知名农业企业”,支持规上企业开展自身品牌与公共品牌结合的宣传推介,促进双品牌整体提升;目前,昌吉州共有35个农产品荣登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奇台面粉”、“木垒鹰嘴豆”进入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极大的增加品牌效益。开展农产品疆外行、“一月一推介”活动,以“政府搭桥,企业实施”为基本原则,积极发挥政府组织优势作用,以县市为单位,在疆外省市每月开展农产品营销、展示、推介活动,最大限度提升我州农产品在疆外的推介成效,促成洽谈金额达7.2亿多元。

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条例》宣贯,强化全链条监管,严守农产品安全“底线”,提升农产品品质“高线”,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