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鑫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02号《关于加快推动木垒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昌吉州重大项目建设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办理,现结合我局职责和相关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木垒县围绕“生态城、旅游城、休闲城”战略定位,重点推进以风光电为主的新能源项目建设,按照”风+光+(水)储能”一体化项目建设模式,拟在木垒县发展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促进木垒县风光电产业的协调发展,更好的助力木垒县可再生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经与自然资源厅、昌吉州发改委、昌吉州林草局、木垒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接,木垒县抽水蓄能项目属于中长期储备项目,目前还未明确开发时序,该项目初步意向选址于木垒县三眼泉水库上游约2-3公里处。截至目前,未立项和实地详细勘测。
三眼泉水库为木垒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地,项目拟选位置涉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目前,生态红线已报自然资源部审核,无法调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有关规定,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可按规定办理用地审批。建议将该项目纳入国家级规划或国家发展改革部门重点项目清单后,按照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程序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昌吉州经济建设的关注,抽水蓄能电站为国家、自治区鼓励开发项目,后期,我局将高度关注项目的实质进展,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木垒县办理相关手续。
2022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安磊 电话:18899669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