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伊力达·吐兰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27号《关于开展老旧小区“空中飞线”弱电线路整治改造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住建行业的关注与关心,建议中提出在对老旧小区改造时,把空中“弱电飞线”整治纳入到改造规划中,并积极与移动、联通、广电等对接,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我局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情况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21〕3号)精神,我州2021年制定了《昌吉州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通过老旧小区改造,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脏乱差、市政设施不完善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采取措施
(一)明确改造对象范围。昌吉州城镇老旧小区应为城市或县城(含县城所在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重点改造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对2000年底以后建成的按照国家年度改造计划申报相关政策逐步实施改造。2022年全州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13个,576栋楼,建筑面积184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96万户。
(二)制定总体改造规划。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摸底调查,组织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生成改造项目储备库。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治安等领域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等单位的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十四五”期间全州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58个,2654栋楼,建筑面积762万平方米,惠及居民8.5万户。
(三)加强同步建设施工。各县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鼓励分片区由一家网络通信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通信管线集中整改,统一清理未按期完成割接或无主的网络通信线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验收。
(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吸引社会力量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参与改造。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落实公房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责任。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采取以奖代补、协助申报中央补助资金等方式,支持专营单位改造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专营设施改造前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改造后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营单位,由其负责维护管理。支持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形式,参与各类改造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我局将积极与工信、通管办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强配合协调,调动各方面资源抓好组织实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好配套支持政策。推动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部门发挥专业经营单位作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步对“空中飞线”进行全面整治,使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易多电 话:232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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