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淑丽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固体废物排放提升环境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源头管控
昌吉州共有建筑垃圾填埋场7座,各县市均有1座,采用沙坑填埋方式进行处置,总容量808.2万立方米。
近年来,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加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工作,坚决杜绝装运渣土车辆出工地存在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加强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依法处置、清运渣土,落实净车出场,积极吸取2021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中央环保督察经验教训,下发《关于2022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工作提醒》、《关于规范自治区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关于进步加强我区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对严格落实6个100%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全力确保2022年扬尘治理工作取得真抓实效。同时,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渣土车超载超限、补充洗上路、不遮蔽等行为,有效遏制了工程运输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依法完善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新修订《固废法》施行以来,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加强指导县市按照固废法规定,强化建筑垃圾制度建设和源头管理。一是持续加强建筑垃圾场管理规范。目前,各县市均由县市环卫中心对垃圾填埋场实行24小时无间隙监管,每个工作时段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值守;二是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建筑垃圾备案制度》、《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负责人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场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建筑垃圾填埋登记台账;三是制定《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化运营方案》,修改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场管理制度,与行政审批办密切配合,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渣土车行驶进行平台监管和路段巡查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自治州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行为;四是做好填埋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建筑垃圾填埋场配备机械实施随时填埋,调用车队洒水车洒水降尘,有效防止环境污染。
三、推进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紧跟国家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导向,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大自治州城镇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转运、处理设施项目建设。2022年,全州新建2座建筑垃圾填埋场,总投资3250万元、总库容达到80.55万立方米。其中:玛纳斯县新建1座,总投资1250万元,总库容达到50.55万立方米;准东开发区新建1座,总投资2000万元,总库容达到30万立方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结合《固废法》贯彻落实,指导县市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不间断地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开展业务指导,提出现场问题所在,督促落实整改,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二)加强运输管理,配合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加强对渣土等工程运输车辆管理,强化车辆出场管理,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立案查处,通过处罚手段,达到处罚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
再次感谢您对此项工作对关注,欢迎您对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2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 阳 联系电话:234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