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农林水牧类第2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马存霞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第24号《关于以土地流转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上级部门制定土地流转激励机制”的建议

针对近年来我州土地流转现状,为规范有序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州多措并举,建立多项土地流转机制。一是建立政策扶持机制。昌吉州制定《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方案》对土地流转达到一定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给予扶持和奖励。把扶持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作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目前,争取中央、区、州扶持项目资金2403万元,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2051万元,支持79家合作社发展;家庭农场发展项目资金352万元,支持54家家庭农场发展。是建立金融支撑机制。2015年,按照《自治州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意见》的要求,制定《自



治州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方案》,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昌吉州综合交易平台与13家金融、担保机构签订了农业金融服务协议,为农业贷款开辟了全新的路径,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资金投入这一瓶颈问题。载止目前,累计发放土地流转经营权证624本,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7.5亿元,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三是建立行为规范机制建立健全州、县、乡三级农村土地交易平台,规范流出方行为,引导农户委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流转土,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流转协议进行签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各县市依托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交易审核、合同签订、交易鉴证、支付结算、纠纷调处、经营权证办理和融资担保等服务。解决信息渠道不畅、流转行为不规范、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部分经营主体缺乏后劲等问题,有效增强土地交易行为的规范性,减少纠纷隐患。截至目前,全州7个县市65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流转土地面积达到265.51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62.60%四是建立主体培育机制。昌吉州通过土地流转,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重要举措来抓,对示范带动能力强、符合产业转型升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大力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使土地从单一的农户之间流转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流转转变。截止2021年,全州合作社1305家,州级以上示范社达到了516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0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80家,州级示范社316家。全州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7.22万户,占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52.2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入合作社面积58.48万亩、流转入家庭农场10.56万亩、流转入农业企业面积10.56万亩、流转入种植大户150.86万亩,流转入其它主体面积35.05万亩。

二、关于“引导农民将土地流转至合作社或种植大户,指导各村种植合作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章程,规范执行农户土地入社合同,最大限度保障农户利益”的建议

我州按照自治区要求,统一规范合同文书,加大土地流转格式合同宣传与推进力度,对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户承包地进行严格监管。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户承包地100%纳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交易,与承包农户签订自治州下发标准文本流转合同,重点明确土地流转用途、风险保障,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并进行合同鉴证。承包合同中明确流入方承担残膜回收责任和回收费用,环境保护义务;受让方将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应当事先取得承包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再次流转等条款,增加市场主体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准入条件,引导农民增强合同签订意识,逐步提高用法律保护权益的认识。截止2021年,共签订流转合同5.60万份,大宗土地流转合同签约率达100%。

三、关于“加大农村富裕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流转土地农民多渠道就业,增加收入”的建议

昌吉州积极落实农村劳动力各项就业政策,为实现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的乡镇、村等基层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劳务经纪人等落实自治区农村劳动力以奖代补资金92万元。实施《昌吉州劳务输出组织(机构)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为60家吸纳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效显著的劳务组织(机构)落实以奖代补资金120万元。发挥州、县劳务产业联合会作用,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组织发展,积极培育劳务品牌,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多渠道灵活就业。202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33万人次。对土地流转解放出来的农村劳动力情况进行摸排,根据劳动力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分类实施技能培训,提升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创新培训形式,通过开展技能大赛等形式,提高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2021年开展电脑技能培训、汽修技能培训、厨师技能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4.5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42.85%;其中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6679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1.88%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2422

联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阮桂云电话:1356561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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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农林水牧类第2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2-04-22 20:12:4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马存霞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第24号《关于以土地流转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上级部门制定土地流转激励机制”的建议

针对近年来我州土地流转现状,为规范有序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州多措并举,建立多项土地流转机制。一是建立政策扶持机制。昌吉州制定《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方案》对土地流转达到一定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给予扶持和奖励。把扶持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作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目前,争取中央、区、州扶持项目资金2403万元,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2051万元,支持79家合作社发展;家庭农场发展项目资金352万元,支持54家家庭农场发展。是建立金融支撑机制。2015年,按照《自治州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意见》的要求,制定《自



治州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方案》,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昌吉州综合交易平台与13家金融、担保机构签订了农业金融服务协议,为农业贷款开辟了全新的路径,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资金投入这一瓶颈问题。载止目前,累计发放土地流转经营权证624本,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7.5亿元,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三是建立行为规范机制建立健全州、县、乡三级农村土地交易平台,规范流出方行为,引导农户委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流转土,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流转协议进行签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各县市依托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交易审核、合同签订、交易鉴证、支付结算、纠纷调处、经营权证办理和融资担保等服务。解决信息渠道不畅、流转行为不规范、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部分经营主体缺乏后劲等问题,有效增强土地交易行为的规范性,减少纠纷隐患。截至目前,全州7个县市65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流转土地面积达到265.51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62.60%四是建立主体培育机制。昌吉州通过土地流转,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重要举措来抓,对示范带动能力强、符合产业转型升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大力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使土地从单一的农户之间流转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流转转变。截止2021年,全州合作社1305家,州级以上示范社达到了516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0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80家,州级示范社316家。全州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7.22万户,占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52.2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入合作社面积58.48万亩、流转入家庭农场10.56万亩、流转入农业企业面积10.56万亩、流转入种植大户150.86万亩,流转入其它主体面积35.05万亩。

二、关于“引导农民将土地流转至合作社或种植大户,指导各村种植合作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章程,规范执行农户土地入社合同,最大限度保障农户利益”的建议

我州按照自治区要求,统一规范合同文书,加大土地流转格式合同宣传与推进力度,对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户承包地进行严格监管。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户承包地100%纳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交易,与承包农户签订自治州下发标准文本流转合同,重点明确土地流转用途、风险保障,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并进行合同鉴证。承包合同中明确流入方承担残膜回收责任和回收费用,环境保护义务;受让方将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应当事先取得承包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再次流转等条款,增加市场主体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准入条件,引导农民增强合同签订意识,逐步提高用法律保护权益的认识。截止2021年,共签订流转合同5.60万份,大宗土地流转合同签约率达100%。

三、关于“加大农村富裕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流转土地农民多渠道就业,增加收入”的建议

昌吉州积极落实农村劳动力各项就业政策,为实现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的乡镇、村等基层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劳务经纪人等落实自治区农村劳动力以奖代补资金92万元。实施《昌吉州劳务输出组织(机构)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为60家吸纳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效显著的劳务组织(机构)落实以奖代补资金120万元。发挥州、县劳务产业联合会作用,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组织发展,积极培育劳务品牌,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多渠道灵活就业。202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33万人次。对土地流转解放出来的农村劳动力情况进行摸排,根据劳动力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分类实施技能培训,提升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创新培训形式,通过开展技能大赛等形式,提高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2021年开展电脑技能培训、汽修技能培训、厨师技能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4.5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42.85%;其中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6679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1.88%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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