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军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第8号《关于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州直部门能够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指导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近年来,昌吉州相继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乡镇党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的意见》《昌吉州加强项目配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20条政策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州党委组织部、改革办、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关于持续深化“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持续深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为指导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与保障。
二、关于全州统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按照全州农业产业规划,选准、选好各县市主导产业,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建议
2021年以来,昌吉州出台文件全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作为项目业主优先承接中央和自治区乡村振兴类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承担集体资产对外招标项目的优先权。围绕昌吉州“十四五”农业产业规划,主导产业发展一村一品主要措施,鼓励支持各县市立足优势主导产业,明确产业定位,发展现代养殖业、林果业、园艺业,突出“一村一品”,推动农业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转变,实现节本增效,带动农民致富增收。今年,昌吉州计划发展“一村一品”示范村7个,对从事“一村一品”示范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经营主体给予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持续培育玛纳斯县包家店镇、呼图壁县大丰镇、昌吉市六工镇、阜康市城关镇、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奇台县吉布库镇、木垒县博斯坦乡等7个乡镇为推动整乡推进、抱团发展示范乡镇,推动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
三、关于加大扶持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力度,坚持因地制宜,拓宽发展路径,建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长效机制,并安排专人和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考核和奖励机制
2021年至2022年昌吉州共争取中央、自治区壮大集体经济项目26个、资金1300万元,州本级财政投入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750万元,坚持因地制宜,拓宽发展路径,持续培育打造33个“基层党组织有引领力、产业兴旺有活力、集体经济有实力、共同富裕有路子”的示范村。持续深化强村帮带弱村示范行动,确定11对强村帮带弱村,确保在带动弱村基层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能力提升上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强村带弱村有效机制和可复制推广经验,探索出为农服务型、优势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型、抱团联合经营型、特许经营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路径。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和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定了《昌吉州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奖励试行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经营目标绩效考核责任书,强化绩效考核、及时兑现考核奖励,不断提高村干部参与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村集体经济稳健经营、长久发展。下一步,将申请州本级农业专项切块资金,对整乡推进抱团发展示范乡予以奖励补助。同时,启动《昌吉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立法工作,为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四、关于“要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对于真正带领群众致富,走合作化、集体化道路的村级组织,给予充分肯定,对优秀的农村干部大力弘扬,提高其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营造发展集体经济无上光荣的浓厚舆论氛围”
州党委组织部、改革办,州农业农村局编印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壮大村集体经济“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学习资料汇编》。昌吉州申报的《建强基层党组织、深化集体产权改革、壮大集体经济“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经验》荣获“中国改革2020年度十大案例”、《深化改革谋突破 聚力发展促振兴---昌吉回族自治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典型材料》被农业部列为全国改革试点典型经验。2021年在《经济日报》刊登马呈忠记者的“空壳村”清零靠什么——新疆昌吉州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调查,在《新疆日报》刊登11万多农民当股东之后——探析昌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等稿件,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广泛宣传农村改革中涌现出的优秀农村干部,营造浓厚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舆论氛围。下一步,昌吉州将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绩效考核奖励办法,依据村干部对集体经济净收益的贡献进行奖励,全面激励农村干部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优化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和发展实力。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
联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马新雁 电话:1360994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