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正宏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8号《关于制定老旧小区改造监管和验收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转发并要求各县市(园区)住建部门严格落实《关于做好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依法纳入工程质量监管范畴,规范各方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工程设计规范,图纸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环保等标准规范;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积极引导施工单位推进标准化建设,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对改造工程的关键工序、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督促监理单位进驻项目现场,采取旁站、巡查等方式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他环节的验收工作。
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园区)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明确监督小组、监督人员、监督事项、时间和频次。
三、日常工作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县市(园区)2021年春季复工后,对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抽查,建立质量监督档案;加大原材料进场复验、见证取样的抽测频率,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立即书面责令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进行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采用约谈曝光、行政处罚等方式严肃追究责任;做好永久标牌,确保改造项目质量责任主体群众清楚、质量可追溯。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7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建局
联系人:王东电话:2354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