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8号《关于将昌吉州消防支队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建设经费纳入州财政保障的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昌吉州消防支队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坚强的保驾护航作用,得到了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肯定。为了支持昌吉州消防支队更好的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昌吉州财政对消防支队后勤保障、装备建设、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经统计,2011年-2017年,州本级财政给予消防支队的经费保障累计达到了1.45亿元,保障水平位居全疆前列,先后解决了战勤保障大队综合楼建设和装备建设、防爆水炮车购置、登高平台消防车、城市主站消防车购置、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设、地震救援装置购置、指挥中心及应急通信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高喷消防车购置、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购置、防爆处突器材装备建设等等一大批消防能力项目建设;同时也对消防官兵生活方面、个人高危补助方面给予了有力保障,自治区要求的有关经费保障标准也得到了足额落实,另外还对消防部门的罚没收入予以了足额返还。大量资金的投入,使得昌吉州消防支队的灭火救援、维稳处突的能力得到了快速提升,昌吉州消防支队的业务技能得到了充分展现,各项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
2018年,按照区、州党委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统一部署,财政支出刚性需求急剧增加,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全州财政仍然处于低保障能力水平;特别是州本级财力,由于没有税收收入,可用财力十分紧张,2018年财政收支缺口达到了3亿元。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州财政还是通过调整支出,确保了州消防支队的经费保障水平没有降低,同时还新增安排了3000万元预算,用于昌吉州消防支队装备能力建设。
你们提出的州消防支队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我们将会一如既往的继续给予支持,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建设完成;今后,随着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和财政收入状况的改善,我们将不断加大对消防部门的经费支持力度。
分管领导签字:
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