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建中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情况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行业的关注与关心,您提出的尽快调整昌吉州物业收费标准,促进物业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治理小区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等建议,对我州规范物业管理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目前我州各县市发改部门均已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昌吉回族自治州物业服务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指导价、停车收费指导价。
2020年自治区已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近期将颁布执行,发改部门将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和适时调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二、规范小区机动车停放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治理消防车道占用、堵塞等突出问题,我局按照《自治州生活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集中施划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我局已联合州消防支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进行检查,对标线标志不明确、缺失的按照要求对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进行重新施划,目前我州578个小区已完成消防标志标线施划工作。
(二)集中清理消防通道障碍物。我局组织各县市住建局、城管局、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占用消防车通道和登高作业面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临时建筑、消防车通道上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以及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进行检查,能够清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清理,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拆除、清理的由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现场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清除。目前已完成障碍物清理333个。
(三)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州消防支队、州公安局对住宅小区及周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的车辆和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进行检查,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劝离,并现场拍摄取证,依法实施警告或罚款处罚,对拒不整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拖离。截至目前已联合消防部门累计劝导处罚违停车辆1500余辆。
(四)开展宣传教育。我局指导各县市、园区加强宣传力度,规范居民文明停车。利用小区告知牌、公示栏、电子屏等形式,对居民规范停车进行宣传,对于停放在绿化带、消防通道及不按规定停在停车位的机动车,以发放告知书的手段进行劝阻,避免给居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已在小区内投放各类消防安全宣传、警示牌792个。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