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学礼代表:
您提出的科教文卫类8号《关于解决乡镇卫生院看病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昌吉州卫健委收到关于乡镇卫生院看病难问题提案后,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此项工作。
一、关于“州级协调,结合基层医疗机构需求,调整部分原来常用的基本药物纳入以及医疗机构医保报销范畴”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州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5月研究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昌吉州基层医疗机构药物配备的通知》,制定《自治州乡镇卫生院常用药品配备指导清单》督促、指导各县市做好乡镇卫生院常用药品配备工作,中心卫生院配备药品品种数在250种以上,乡镇卫生院配备200种以上,村卫生室配备80种以上,满足群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用药需求。
二是2019年8月国家医保局、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统一的药品目录执行,该目录中发布的常规准入部分共2643个药品,其中,新增148个品种,新增药品覆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通过常规准入或被纳入拟谈判药品名单,并将74个基本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
二、关于解决“建议上级党委、政府落实基层人才引进机制,完善紧缺医务人员的引进优惠政策,出台基层医疗机构落实两个允许的相关标准”我委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2019年昌吉州党办发[2019]46号文件《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制定“健全考核招聘、开展基层人才定向培养、改进基层编制管理方式”等若干措施。该文件明确“县市是实施考核招聘的主体,负责制定考核招聘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是加大订单定向培养力度,2008年至2019年,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本科层次医学生、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面向村卫生室中专学历教育等形式,共为农村、社区培养本科学历199人、大专学历303人及中专学历60人,2020年计划招录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28人、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学历学生71人。
三是为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按公益一类财政供给,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的改革,我州安排专人赴各县市进行调研,了解基层及医疗机构人员结构、医疗收入等情况,听取基层医疗机构关于实行绩效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研究起草《关于推进绩效改革 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通知》,并组织昌吉市卫健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后征求了州财政、人社、编委等部门及各县市卫生健康委意见,现已报送州政府审核下发。
分管州领导签字: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冯娟电话:18082841899